三级联动定期巡访 筛查名单精准帮扶

三级联动定期巡访 筛查名单精准帮扶

摘要: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民进北京市委拟建议设计差别化失能老人福利制度。针对不同需求等级的老人,把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改为按照其实际承担的比例进行补贴。设计差别化的服务内容和福利制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确保幼有所育、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民进北京市委拟建议设计差别化失能老人福利制度。针对不同需求等级的老人,把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改为按照其实际承担的比例进行补贴。设计差别化的服务内容和福利制度。

法制晚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开展了精准帮扶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查困难群众动态需求。本市社区、街道、乡镇等,将有固定的社会工作者定期巡访,以家庭为单位发现困难群体和困难个体,从而进行精准帮扶。

01 形成三级联动格局

应对贫困人口变化

随着北京产业结构的变化,城市地区的困难群众类型也有所变化,对于这些新变化,政府在就业或兜底保障方面有哪些措施?对此,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民政面对的困难对象的产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社会经济的变化自然带来了这类对象的变化。

“尤其新的领域、新的变化往往使我们原来的服务对象变得更加困难,或者在新领域、新内容中产生新的群体。”李红兵表示,北京市正在建立精准帮扶机制,今后在社区层面或者街乡镇层面将有固定的社会工作者的组织,面对街乡镇所有的社区、村,形成定期巡访制度,以家庭为单位发现困难群体和困难个体。对于符合已有的政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人群将享受到相应政策。发现新的问题,将汇总起来由市级层面、区级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新的政策来解决。

2017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精准救助试点的意见》,明确建立市、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及街道(乡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形成责任划分清晰明确、救助资源统筹顺畅、综合施策成效显著、三级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市级层面,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为基础成立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统筹推进精准救助工作;推动各区在区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基础上成立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切实发挥资源整合和信息统筹平台作用,实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与救助资源的有效对接;为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专职工作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开展入户访问、政策宣传、困难程度和救助需求评估、制定帮扶方案、开展个案服务和资源链接等。

区级层面,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西城、丰台、通州、怀柔、密云区率先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精准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引入67家社工机构,对3.7万户困难家庭开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和个案帮扶。

02 开展需求侧调查

实现精准救助和帮扶

在2017年完成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侧普查后,跟进开展需求侧调查,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群体的 “精准帮扶”。通过需求调查,实现民政民生政策的宣传贯彻、服务对象需求的精准了解、社会支持和服务的联动统合。

本次需求侧调查数据将与2016年开展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摸底调查提供的供给侧数据整合在一起,将供给侧数据与需求侧数据相结合,来分析北京市在养老、助残、抚幼、济困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以需求为导向的改革和建议方案,为北京市制定各类养老、助残和困境儿童保障等社会福利政策提供证据支持,推动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本次需求调查范围为北京市16个区,调查对象为全市16区常住户口中在北京市的全部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及相应的具体福利群体调查人口。特定对象包括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和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困境儿童。

目前,全市有近14000名在社区层面的调查员,已经对全市每个家庭进行了第一个过程初期的筛查,随后还将有2000多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接受完全面的培训之后,经过筛选出的名单,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准确评估,最后形成精准的服务对象和名单。

03 实施低保分类救助

2018年扩大覆盖面

近年来,北京市进一步健全了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适度降低救助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纳入救助范围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上浮15%—35%的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对实现就业的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实施就业奖励,鼓励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积极就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复核后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实施6个月的救助渐退。2017年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2725户、120462人,累计投入资金14.28亿元;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05728人次,支出资金2.5亿元。

为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我市建立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救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逐年提升保障标准。2017年本市出台了《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00元调整为9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050元调整为1410元,增幅分别为12.5%、3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执行,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经过标准上调,大幅提高了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新一轮的调标政策正在研究之中。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表示,北京市今年将调整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适度扩大救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04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将统一救助制度

2017年本市出台了《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标志着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进一步完善,民生安全网进一步编密织牢。

本市97.3%的特困供养人员属于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他们是社会最底层、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过去,北京实行的是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新政策把城乡人员统筹到一个制度里面去,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消除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差异,实现了城乡特困人员在救助供养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过去16个区均各自制定供养标准,其中涉农的13个区又分城乡两个标准,全市供养标准达29个;最低的区农村供养标准为年人均11190元,最高的区城市供养标准为年人均31921元,二者之间相差2.9倍。新的政策供养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即各区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改变了过去特困人员“同城不同命”的现状。

此外,老政策规定供养人员只发给基本生活费,没有专项资金为其提供日常照料服务。而65.8%的特困人员分散居住在偏远山区,且以年龄大、身体残疾居多,他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直接影响其生活质量。新政策补上了这块“短板”,有了这笔钱,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就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住院陪护、日常看护、精神慰藉等服务。

05 社会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2017年本市出台了《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均提高了10%,全年救助封顶线也大幅上调,有力保障了救助对象在医改中的利益。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救助报销范围的通知》,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各级民政部门在及时调整医疗救助标准的同时,多渠道多措施倾听民意、广泛宣传,了解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问题,积极解决社会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通过开通96156社会救助服务线,强化主动发现能力;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加强政策联动,防止因病致贫。多种方式并举,化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外,加强与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提供救助服务、转介服务等方式,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根据临时救助工作开展实际,市民政局将进一步从细化适用申请情形分类并分别设定救助金标准、简化紧急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等方面调整完善我市临时救助政策,同时,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作用,使临时救助更好地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确保申请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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