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报告人:朱兵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
导读:
我国的文化遗产法律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20世纪60年代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当时这个条例没有上升为法律。第二个时期,1982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至此,文物保护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第三个时期,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报告人:朱兵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
导读:
我国的文化遗产法律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20世纪60年代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当时这个条例没有上升为法律。第二个时期,1982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至此,文物保护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第三个时期,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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