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坤:实现监察“全覆盖”

报告人:金国坤 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

导读:

根据监察法,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将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即所有由公共财政负担、履行公共事务职能的人员,真正实现监察“全覆盖”。[课件][文稿][完整报告]

2018-04-18 17:22: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赵苇责任编辑:吴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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