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

张海迪

摘要:1955年9月生于济南,汉族,哲学硕士,中共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创作室一级作家,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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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生于济南,汉族,哲学硕士,中共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创作室一级作家,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她因此没进过学校,童年起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专业课程。张海迪十五岁时随父母下放聊城莘县一个贫穷的小村子,但她没有惧怕艰苦的生活,而是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奉献自己的青春。在那里她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教书,并且克服种种困难学习医学知识,热心地为乡亲们针灸治病。在莘县期间她无偿地为人们治病一万多人次,受到人们的热情赞誉。

1983年海迪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她以顽强毅力克服病痛和困难,精益求精地进行创作,执着地为文学而战,至今已出版的作品有:长篇小说《轮椅上的梦》、《绝顶》。散文集《鸿雁快快飞》、《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翻译作品《海边诊所》,《丽贝卡在新学校》、《小米勒旅行记》,《莫多克——一头大象的真实故事》等。她的作品在社会上在青少年中引起很强的反响,长篇小说《轮椅上的梦》已在日本,韩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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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7日,团中央举行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张海迪“优秀共青团员”光荣称号,并作出向她学习的决定。

1992年度中国作协庄重文文学奖;

1994年全国首届奋发文明进步奖长篇小说一等奖;

1997年全国“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1998年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和“山东省十佳文艺工作者”称号。

1998年全国第二届奋发文明进步奖图书奖和个人特别奖;

1999年全国第三届优秀妇女读物奖;

1999年全国第四届外国文学作品优秀图书奖;

2002年10月,长篇小说《绝顶》被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列为向“十六大”献礼重点图书;

2002年12月《绝顶》获全国第三届奋发文明进步奖图书奖。

2003年10月《绝顶》获首届中国出版集团图书奖。

2003年12月《绝顶》获第八届中国青年优秀读物奖。

2003年12月《绝顶》获第二届中国女性文学奖。

2003年12月《绝顶》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1991年张海迪在做过癌症手术后,继续以不屈的精神与命运抗争,她开始发奋学习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写出了论文《文化哲学视野里的残疾人问题》。1993年,她在吉林大学哲学系通过了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了论文答辩。被授予了哲学硕士学位。张海迪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生命的力量,正像她所说的:“像所有矢志奋斗的人一样,我把艰苦的探寻本身当作真正的幸福。”她以克服自身障碍的精神为残疾人进入知识的海洋开拓着一条道路。

张海迪多年来还做了大量的社会工作,她以自己的演讲和歌声鼓舞着无数青少年奋发向上。她也经常去福利院,特教学校,残疾人家庭,看望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给他们送去礼物和温暖。近年来,她为下乡的村里建了一所小学,帮助贫困和残疾儿童治病读书,还为灾区的孩子捐款,捐献自己的稿酬六万余元。她还积极参加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激励他们自强自立,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张海迪曾三次应邀出访过日本,韩国,举办演讲音乐会,她的自强不息的奋斗历程也鼓舞着不同民族的人民。1995年,她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997年她被日本NHK电视台评为世界五大杰出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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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日,张海迪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开幕式上。

张海迪先后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1981年获莘县广播局先进工作者;

1982年获聊城地区“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1982年获聊城地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2年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1983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1983年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1983年山东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3年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中宣部授予“优秀青年思想工作者”称号;

1990年山东团省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1991年中国残联授予“自强模范”称号;

1992年济南市政府记大功一次;

1993年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再次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5年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模范党员文艺工作者”称号;

1997年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十佳文艺工作者”称号;

1997年被日本NHK评为“世界五大杰出残疾人”。

2000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01年被新华社《环球》杂志评选为“环球二十位最具影响世纪女性”。

1983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向张海迪同志学习的决定》,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等八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为张海迪题词,表彰她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

张海迪曾当选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并长期担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等职务。海迪在本职岗位和社会工作中自强不息,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尚的品格服务社会,奉献人民,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很高的声誉和威望,是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好典型。她是中国一代青年的骄傲,也是中国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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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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