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个“坚持”

报告人:李晓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了十个“坚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2019-01-08 15:56: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吴自强责任编辑:王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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