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变更个别专门委员会名称的决定
(2019年1月1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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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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