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公共资源结“人缘”

别拿公共资源结“人缘”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习主席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这番告诫语重心长,令人警醒。

各级领导和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个人私有财产。尤其是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的部门,领导干部和机关可以掌控和调度的公共资源更多。但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手中的权力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只能“忠实地为他们办事”,而不能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一套。

清代史学家总结历代贿赂的现象后,得出一个结论,叫“贿随权集”。放到现在,意即越是有油水的地方,越容易出现拿公共资源来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的现象。他们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物资采购时收回扣、拿红包;有的在工程建设、项目合作、人事安排中搞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还有的“前门当官,后门开店”,让家人跟着自己大发横财,套取巨额利益。原因皆在于,这些人把权力当作了寻租设租的工具,慷公家之慨,谋个人之利,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流失,还严重污染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在我党我军的历史上,许多革命前辈都能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张的口不张。毛泽东同志一家为中国革命牺牲了6位亲人,却几次拒绝为亲属安排工作,从来不搞以权谋私那一套,真正做到了“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方志敏的妻子缪敏不幸被捕入狱后,同志们极力营救。作为丈夫的方志敏,当时手上正拿着为革命筹集的公款。但他力辞众人花钱营救之意,坚持“占公家便宜的事儿一点儿都不能做”,哪怕妻子也是为了革命。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邓小平同志就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党员干部必须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自觉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永葆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

(作者单位:中央军委审计署兰州审计中心)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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