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政府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和安排:年初由各科室提出年度学习内容和要求,报经分管主任、主任同意后,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2学习的形式和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专题讲课、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3日常学习一般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各科室应根据年度计划和要求,结合本科室的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年终考核检查。

4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由综合科确定学习内容并提供学习资料。

5机关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学习效果。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和科技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6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工作人员每年撰写至少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7每次学习或集体活动,每位干部都必须自觉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向分管领导请假。对既没有特殊情况,也没有请假的要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检查,并将缺席签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8会议期间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要求,不得会客、高声喧哗或随意外出走动,应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静音状态。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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