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4月印发的条例,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有以下认识:

一、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对照标准,找出不足。条例的颁行是对领导干部的全新考量和评判,自己在坚定政治方向基础上,多角度培养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时刻用“德能勤绩廉”的五项标准来衡量自己,找出不足,弥补短板。

二、贯彻条例精神,坚定政治信仰。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保证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在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干部考核绝不是年底的一份工作报告,而应当注重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记好工作笔记,梳理工作内容的习惯,将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积极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贯彻条例精神,坚持用实际行动加以落实。再好的制度,只有得到切实的落实,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我们要有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定政治信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走好自己履职的第一步,走好履职的每一步。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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