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点亮干部选任“探照灯”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点亮干部选任“探照灯”

近日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重要遵循。作为组织部门,要下力气抓好《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政治标准“一把尺量准”。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能力、政治素质决定着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成败兴衰。要严格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在常态工作中“看”政治能力、在实地调研中“访”政治素质、在任前体检中“测”政治忠诚、在实绩考核中“评”政治担当,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良好导向。严明政治规矩,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化干部调整报批、备案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选人用人好风气。

以从严要求“一条链到底”。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监督制度保驾护航。要纵向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全方面、立体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透视体检”。要横向构建防治并举防火墙,突出重点、严守程序,做到有的放矢、聚焦“靶心”,让选人用人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面上织密齐抓共管监督网,既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又要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以公道正派“一碗水端平”。用人以公,方得贤才。要强化主体责任,既要严格依照规章办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要做实做细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善于监督、敢于较真,切实发挥好制度利器的监督作用,切实防止制度执行上的“稻草人”现象,力避产生“破窗效应”。严格责任追究是防止用人失察的最强保险。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对照具体情形,高扬鞭子、重打板子,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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