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部门“扫黑”“除恶”“治乱”三管齐下

吉林省交通运输部门“扫黑”“除恶”“治乱”三管齐下

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五个一批”行动中,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着力治理源头,堵塞“漏洞”,消除日常监管“盲区”,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其中,“黑车”整治是全省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

什么是“黑车”?省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李晓东解释说,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黑车”,大多数为7座以下小型客车,使用私人小轿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载客的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定点定线运营的“跑线车”;利用非法网络平台、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组客运营的、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从目前看,‘黑车’主要集中在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大型医院、城市周边、大学校区周边和城乡接合部、公路进出口等人员密集流动区域。”

“‘黑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危害。”李晓东具体介绍说,对乘车人而言,“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员未经背景审查、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相应的保险等救济保障措施,安全隐患大。对社会而言,“黑车”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抢占了合规经营者的客流,导致合规经营者收入下降,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黑车”的危害显而易见,但由于其有需求、有利益,依然存在于人们身边。基于此,交通运输部门在整顿、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打击“黑车”,根治“黑车”顽疾。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将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车”问题,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扫黑”“除恶”“治乱”三管齐下,对“黑车”进行集中整治,2018年累计查处“黑车”2657辆。同时,强化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长春市打掉了长期盘踞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以黄吉鹏为首的团伙,他们欺行霸市、宰客甩客;吉林市、延吉市打掉了非法罢运团伙;通化市打掉了盘踞在通化县至果松镇客运线路的“黑车”团伙,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初步好转,但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仍有差距,打击“黑车”任重道远,还需花大气力、下苦功夫。

为此,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紧盯打击“黑车”不放松,指导各地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彻底整治“黑车”问题。4月1日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4月2日,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2日,召开全省视频推进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4月17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听取各地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行动,针对机场、客运站、火车站、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打击,收效明显。

目前,专项行动开展顺利,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900余人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黑车”154辆,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84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1人,“黑车”乱象得到初步遏制。

彻底解决“黑车”问题,仅仅依靠打击是不行的,治本之策是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省交通运输厅将以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铲除“黑车”生存空间。强化督导措施,推动各地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乘客出行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满足群众“行得好”的新需求。对城市出租车,将调整结构,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出租车回归到“公共交通补充”的合理定位。同时,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切实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导作用,满足城市居民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对城际间的长途班线客运,将大力推广定制客运,为乘客提供“上门接送”的到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出行需求;对城市周边的客运班线,将加快实行公交化改造,满足城乡居民多频次的出行需求,从根本上解决“黑车”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服务。

“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交通运输部门一定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李晓东对“黑车”整治充满信心。(记者粘青)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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