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报告人: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

导读: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同时,《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2019-12-04 09:16: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赵苇责任编辑:吴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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