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新时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

做新时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战士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这是党中央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履职尽责的前提,我们今天面临的时代,正在抒写民族伟大复兴的神话,更当不负韶华,努力为之。要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全面执行,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恪尽职守,练就一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能够明辨真伪的“火眼金睛”。

要有“火眼金睛”的本领,坚决不做“睁眼瞎”。顶风违纪往往藏身于“合规”之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敏锐嗅觉。这个本领来自于党性上的修养,辨得清路线和方向,来自于实践中的锤炼,防得住各种“围猎”,来自于睿智机智,眼睛要“毒明”洞察秋毫。要知道,一个看不到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会制造出所辖区域、所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盲区。在具体执纪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失去“火眼金睛”也一定会被监督对象蒙蔽。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夯实内功”,才能“打遍贪腐无敌手”,使正风肃纪落地生根。

要有对党忠诚的真心,坚决不做“两面人”。对党忠诚,就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唯一“尺子”对标对表,心中“有杆秤”必须与党中央同一个刻度、同一个“斤两”。现实中有许多嘴上信誓旦旦,行动毫无收敛,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的党员。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中也发生过个别干部选择性执纪监督的问题,也有纪检干部对违纪违规现象充耳不闻的问题,更有知法犯法、知纪违纪的极少数人。因此,对党忠诚必须是绝对忠诚,要坚决捍卫党章,坚决执行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执纪监督中不能假公济私、打折扣、搞变通或者混淆是非曲折,用时间、更要用实绩来验证“真心”。

要有敢于斗争的勇气,坚决不做“胆怯者”。我们党是在斗争中走向强大,从来不惧艰难险阻。斗争是真理与歪理的较量,是遵章守纪与违法乱纪的较量,是开拓创新与固步自封的较量,也是意志品质的较量。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必然要面对斗争,敢与不敢是勇气和底气的表现;干与不干是想不想作为的体现。敢就不要怕得罪人,敢于紧盯问题不放,不怕被打击报复;敢就要敢于主持公道,不被歪风邪气裹挟。干就要理直气壮地执行制度、纪律和规矩,带头立标杆做表率,坚决做到“跟我上”,坚决杜绝“给我上”。敢于斗争就要分清楚“一团和气”与“团结一致”的差别,坚决不做和事佬,坚决保护敢担当敢作为无私心的好干部,在斗争中全力推进党和人民的各项事业,进而把制度优势变成治理效能。

要有善于斗争的“技能”,坚决不做“蛮干者”。斗争是一门学问,斗争绝不是蛮干,蛮干反而会“打草惊蛇”,弄巧成拙。斗争也要讲究战术,摸索规律。在执纪监督上,要抓住纪律制度优势这把“尚方宝剑”做到利剑高悬,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夯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基础,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使斗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一个个单位场景而言,斗争中要善于营造廉洁氛围,不让不良风气生根发芽,要善于盯着顽疾重拳整治,要善于运用案件震慑,使违纪违法不断消遁。(责编:张慕琪;校对:赵一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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