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一国两制”伟大创举行稳致远

保“一国两制”伟大创举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将堵塞香港特区在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力打击香港内外各种“反中乱港”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福祉,是“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的“定海神针”。

香港国安法的起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切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体现了中国人民高度的制度自信。

回归祖国怀抱23年来,“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受制于各种反对势力的阻挠,基本法赋予香港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没有完成,导致香港成为举世罕见的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地区。

利用这种“不设防”状态,香港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明目张胆勾连外部势力,屡屡践踏“一国两制”底线,严重威胁国家安全。2012年,他们掀起反国民教育风波;2014年,他们发起非法“占中”;在去年的“修例风波”中,他们胆大妄为,鼓吹“港独”,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为美国而战”,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和特区政权机关。他们的诉求根本不是民主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政制发展快一点慢一点的问题,而是要“揽炒”全体市民福祉,顽固对抗中央全面管治权,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制度,从根本上毁掉“一国两制”。时至今日,内外“反中乱港”势力仍然在蛊惑人心,煽动暴力。

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保障,是每一位香港居民安居乐业的前提。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央政府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香港由乱而治、重新出发。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国安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了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香港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和内地的差异,在立法内容和措辞方面兼顾香港社会关切。比如:明确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自由,尊重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利等。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一国两制”首先被创造性地运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这是中央对香港的特殊关怀和厚爱,是香港同胞的福祉所系。正是在“一国两制”的制度性、法律性安排中,香港同胞在历史上第一次拥有了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权利。中央贯彻“一国两制”的决心坚定不移,关怀厚爱香港的初心不改。我们坚信,伴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拨乱反正“再出发”的香港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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