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方案》指出,在北京、湖南、安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方案》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加大开放力度。

《方案》强调,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各地方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强化主体责任,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