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哲学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哲学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指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承载着亿万中华儿女憧憬的全面小康目标已经可以眺望到胜利航船的“桅杆尖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就此历史性地得到终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将掀开新的一页。回顾小康社会建设的实践历程,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奋斗目标不断明晰,“小康社会”的具体内涵不断丰富,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意义。

“量变”到“质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历史节点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强调量变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量”指的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质”强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从哲学意义上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历史节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次“质变”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建立了全世界最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和供应链体系,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4亿中国人民在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在2020年历史性地划上句号,同时将为新时代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这是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成就在量的积累上的结果,也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质的方面跃升的标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即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把原来设定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提前了15年,同时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更高目标。这一理论不仅丰富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内涵,也从哲学意义上对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涵作出新的质的规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的物质基础和治理体系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积累新的量变提供根本前提和发展保障。

全局论与重点论: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相结合

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但不同领域、不同事物中的矛盾又是各不相同、多种多样的。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同时又注重各种矛盾关系的变化,才能推动事物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这告诉人们,解决问题要坚持全局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全局里要把握好重点,重点论又要以全局论为前提。

从全局论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包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又包括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从重点论来看,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也是我们党对人民和历史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通过采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超常规帮扶举措,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式”的粗放扶贫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转变,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意味着中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的,中国是为全球减贫作出最大贡献的国家,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真理性与价值性: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强调坚持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要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同时也要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性和价值性统一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重要法宝,也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取得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重要经验。

从坚持真理性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尤其强调着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逻辑自洽,又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机衔接,是奋斗目标的再提高和价值追求的再提升,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持续深化,体现着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客观过程。

从强调价值性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就告诉我们,在谋划推动一切工作中,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征,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改善民生、稳定就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促进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交往方式、公共参与方式等向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汗水浇灌收获,靠实干笃定前行,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准确把握了当代中国人民的时代需要,精准聚焦了现代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与“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价值导向的现实统一。

(作者侯波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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