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春节临近,要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通知》提出,要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米面油、肉蛋菜奶等生活物资生产正常、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保障城乡居民过节物资需求。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加快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确保春节前全面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防范化解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守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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