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物业服务合同

报告人:高警兵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导读:

我国现行《合同法》中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人们一直将物业服务合同称为无名合同。直到《民法典》将其规定为19种有名合同之一,物业服务合同才从无名转为有名。物业管理行业也正式开启了“民法典时代”。何谓有名合同?《民法典》将物业服务合同纳入有名合同有什么样的意义?敬请关注本段报告内容。[文稿][课件][专辑]

2021-02-01 09:16: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吴自强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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