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路径

探索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 D616;G1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3-0064-03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文化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历来以厚重的文化积淀、丰富的文化内涵、鲜明的文化特色著称。京津冀三地在文化方面有广泛的合作空间,三地的文化资源各具特色优势。文化资源主要指文化遗产资源与文化设施资源,前者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后者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社会化文化设施。文化协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京津冀的文化协同可以打破地理空间的局限,实现京津冀三地的文化资源联动,激发京津冀地区整体的文化生产力与创造力。

京津冀文化协同的现状扫描

京津冀三地山水相连、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表现出相似的文化特征,京津冀协同不能忽视文化的协同助推作用。京津冀区域文化同根同源,文化资源具有较好的相容性,为促进京津冀文化协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地域文化的渊源来说,燕赵文化是京津冀文化的共同根脉。元代以后, 经历了历史的沉积,许多民族文学、戏剧、美术、音乐、民间艺术、印刷等文化、产业元素,都以一种固定的形式进行律动:即产生于京津冀广袤大地,发育于城乡市井,发达于京、津大都市,反哺于京津冀区域大地。时至今日,北京发展出了京味文化,天津发展出了津门文化,河北则成为了燕赵文化的代名词,三者虽然各自强化了属地特点,但追根溯源仍是古老燕赵文化的现代发展。因此,三地在文化协同上要讲究方式方法,需优化京津冀区域的文化资源结构,助力文化经济的多元发展,切实推进文化资源的融合与共享,实现三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与协同发展。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不断深化,三地在文化各领域交流日益频繁。京津冀三地本着“需求导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就文化方面达成了诸多共识,并达成了一系列的战略合作。《京津冀三地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演艺领域深化合作协议》等协议的签署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企业)联盟、京津冀演艺联盟、京津冀文旅联盟等区域联盟组织体系的建立,为统筹发挥京津冀三地文化资源作用提供了重要平台。此外,在跨省域合作统筹的基础上,北京市各区依托各自优势,与津、冀两地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合作,形成了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京津冀文化协同的问题难点

亟须借助顶层设计实现均衡发展。根据《2020•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9年,北京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资产总计19020.3亿元,法人单位4831个,收入合计12997.3亿元,文化产业从业人员54.2万人。天津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资产总计2497.6亿元,法人单位883个,收入合计1944.7亿元,文化产业从业人员7.8万人。河北省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资产总计2279.3亿元,法人单位1432个,收入合计960.4亿元,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5.3万人。2018年,北京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5.1亿元,所占GDP比重为9.29%,位居全国第一。天津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73.8亿元,所占GDP比重为4.29%。河北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845.6亿元,所占GDP比重为2.6%。三地文化领域发展体量差距明显,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全国文化中心“虹吸效应”明显,集聚了大量文化领域的投资者和龙头企业,成为文化资源转化的高地。在以往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顶层设计不足,三地文化发展多以各自需求来谋划合作,京津冀三地尚未形成高效统一的文化资源联动和文化消费市场。京津冀地区文化起源较早,拥有丰富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也各有特色。但是京津冀区域文化资源的整体转化与发展落后于长三角地区城市群,特色文化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对于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也不够深入。

亟须增进文化认同增强制度保障。文化的技术、制度属性,限制着文化资源要素在京津冀三地间合理流动和有效组合。区域内和区域外文化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制约着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体制障碍是影响市场发育程度的重要因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京津冀三地分属各自不同的行政区域,各自的管理体系、利益关系都处于相对独立状态,融合发展动力和机制不足。行政壁垒使得各种文化要素无法自由流动,造成文化的资源浪费,竞争、开放、统一的文化大市场难以形成。

亟须优化人才配置盘活智力资源。文化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优化配置是实现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发展离不开资本、创意、技术等要素, 每个环节都与人才息息相关。虽然京津冀地区文化类从业者数量不少,但是人才辐射半径大,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性强,远超京津冀地区内部流动性。特别是高端人才和国际人才的缺乏,导致文化管理类人才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京津冀文化协同的有效抓手

完善文化发展政策,营造良好制度环境。首先,积极推进三地文化协同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尽管京津冀各自具有比较完善的文化政策,尤其是北京作为首都,文化样态丰富,各领域文化政策也相对完善。但目前,京津冀地区仍缺乏细化的政策分工、统一的文化标准,辅助与保障文化协同发展的政策法规仍不足。其次,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及要素流通的平台建设,推进人才、资金、技术及信息等要素的融合共享和充分利用。再次,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健全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释放文化发展的新活力。

盘活文化资源,实现有效联动。通过文化资源共享,加强地缘性、亲缘性和互补性共建共享,构筑新的京津冀文化有机体。这是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实现三地文化资源整合联动的重要抓手,对构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新格局有重要作用。京津冀三地都有丰富的古都文化资源,北京的故宫、颐和园;河北的承德避暑山庄、清东陵;天津的静园和津门故里,三地古都文化历史同源,可以产生文化共鸣。京津冀三地还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例如北京的卢沟桥、香山革命纪念地;河北的西柏坡;天津的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等等。但目前三地文化资源利用相对独立,京津冀文化协同亟须打通三地文化资源的地域壁垒,形成文化资源特别是文旅资源的联动链条,助推三地文化融合发展。

打造文化协同品牌,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创新力。文化协同的传播力和创新力主要包括城市文化品牌与核心文化产品,前者包括重大文化活动与传播媒介平台,后者包括文化符号产品与文化内容产品。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讲好文化故事、塑造文化品牌与搭建传播平台等措施实现京津冀地区文化传播力的提升,进而扩大京津冀文化品牌的影响力。以科技为抓手,以数字互联为牵引,文化资源的可视化表达为京津冀文化传播形式注入新血液。以大运河为例,大运河文化是京津冀地区的文化资源代表,是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与纽带,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北京依托丰富的博物馆、剧场、会馆、名人故居等公共传播平台资源,推动京津冀优秀文化成果的对外展演与交流,从而扩大京津冀地区大运河文化的整体影响力。另一方面,在推出文化品牌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历史景观故事、文字标识、数字影像等多种手段传播历史地标的场所感,以“互联网+”模式让数字赋能讲好大运河背后的文化故事,使静态的大运河实现活态传承,让运河文化“活起来”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激活其作为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此外,在打造大运河的文化品牌时,应该营造具有多元活力的跨区域文化体系。例如在沿大运河打造水上旅游精品线路时,需要完善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清单,如河北段、天津段同样的古桥、古闸、古码头、古仓库等珍贵的文物遗存。对此,要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做好文物遗存的保护修缮工作,扩大文物展览开放空间,并借此在大运河的重要河段建设大运河系列的遗址公园作为传播平台,更有效地恢复历史景观。同时,大运河沿线的文化艺术、名人故事以及民俗习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十分丰富,诸如沧州武术、吴桥杂技、馆陶皮影、杨柳青木板年画等都是京津冀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名片,通过举办国际武术节、吴桥杂技节等节庆活动将其整合,打造京津冀区域的大运河文化品牌,丰富京津冀文化资源的内涵,实现京津冀城市群文化传播影响力的整体提高。目前,在文化创新力方面,河北与天津两地处于弱势。创新人才集聚北京,津冀两地的自身创新力也不足。虽然当前北京已然具有雄厚的创新资源,但之后如何将这份推动力的影响辐射到周边城市,带动京津冀地区整体的协同发展,仍需要创新性的思考与努力。

(本文是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8YTC03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张可云,沈洁.北京核心功能内涵、本质及其疏解可行性分析[J].城市规划,2017,(6).

[2]王琪延,王博.将北京建设成为世界文化中心城市的建议[J].北京社会科学,2015,(4).

(作者简介:袁媛,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讲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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