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报告人: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导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16字方针。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初步解决了实践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为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1982年宪法强调,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000年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立法法,对国家立法活动进行规范。[文稿]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