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问答

党建工作问答

黄捷(河南省新乡市委宣传部):党支部党员大会与党支部委员会的关系是什么?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的日常性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其审查和监督。

党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有权修改、补充或否定;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时,应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吴际(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领导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收入、房产、投资领域哪些事项须报告?

: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收入、房产、投资领域,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事项: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上述所称的“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所称的“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所称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所称的“投资型保险”,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