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当前创新作为特殊生产要素已贯穿于整个产业链条,山西必须找准科创与产业结合的精准发力点,破除技术-产业-资本流动壁垒,贯通产学研用金一体化的创新链条,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集聚、创新要素充分涌流,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就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强化这一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国有企业是改革创新的先导,在推动产业转型和技术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山西国有企业占比较高,在推动核心技术攻关过程中能最大限度摆脱市场短期逐利性。要发挥好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已全面完成的优势,集中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形成资源共享、集中技术攻关、优势互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引擎,探索出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山西方案,加快形成制度性经验。
集中力量攻克“卡脖子”技术。当前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多年来,山西在光刻机、航空发动机等关键技术方面形成基础,部分成果领跑全国。要进一步集中精力攻克“卡脖子”技术,在新技术、新基建、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突破。要探索发现技术的源头,加大力度引进高校科研院所载体,建立与国内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密切联系,构建创新共同体;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和指引作用,引导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积极搭建学术界与产业界对接平台,组建专门机构,聚焦企业重大需求发布科研目录。要积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补齐科技创新体系中的缺口和短板,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难题。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并支持企业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积极参与到关键共性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中,成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参与者。
加快布局重大创新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基础设施,对于吸引创新要素、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意义重大。在新工业革命的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加快建设和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在具有引领性的重大创新基础设施方面竞争愈发激烈。创新基础设施即是为创新提供便利,以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为原则,要求要与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加快建设与国际现代化接轨的科研机构体制、建立现代化高校与科研院所管理制度、优化有利于知识创新的良好环境以及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的人才等。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0》显示,我省创新能力在全国排名为24,较2019年创新能力排名上升2位,企业创新和创新环境分别排名全国第23位和20位。随着新一轮国家重大创新平台的深入推进,我省应抓住国家“大科学”建设机遇,加强资源聚集和先期培育,加快“引力波”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生产力在我省布局。围绕国家部署,聚焦我省优势领域和重大战略方向,加大与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依托高端平台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形成创新驱动的内生增长形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加强对我省本土创新资源的培育和支持,增强自主创新力,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突破深层次创新制度壁垒。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制度改革既是动力也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内外联动,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不断向科学技术深度和广度进军。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外部制度创新方面,要加强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程度。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缩短审批流程,放宽进入门槛、降低创业成本。实施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积极吸引人才、创新资源、社会资本、技术以及机构等要素来晋,形成创新资源聚集效应;对标国际一流,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宽松的产业准入标准、更具吸引力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厚植创新文化生态,营造全社会参与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还应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内部制度创新方面,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实施具体的激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质量和转化效率。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探索科学合理的鼓励创新薪酬分配制度、企业选聘人员的考核制度、包容创新试错容错的机制,在人员选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各类创新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不断激励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将创新根植于企业,带动企业不断创新发展。
(作者:山西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郝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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