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诉即办彰显人民城市的性质和底色

接诉即办彰显人民城市的性质和底色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2)01-0065-03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北京市依法加强城市治理的重要法规。北京市近年来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过程中,从探索“吹哨报到”到推广接诉即办,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接诉即办,解决了基层群众大量急难愁盼问题,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这些创造性的探索,充分体现和彰显了人民城市的性质和底色。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实施好这一《条例》,必须有更高的站位、更深刻的认识。

《条例》的四大特点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政理念,体现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机制化、社会治理数字化,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特点。北京市这几年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造性实践中,探索出“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等新鲜经验。这些经验如何规范和发展,如何巩固并坚持不懈执行好,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大问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回答和解决了这个问题,为依法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了先河。

《条例》制定的过程和全部条款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特点。我们的人民民主不仅表现在政治上,还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仅表现在民主选举上,还表现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上,保证人民群众能够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把这样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概括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条例》的制定过程及其全部条款,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

《条例》的内容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体现了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机制化的特点。北京市委探索“吹哨报到”到推广接诉即办,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条例》的全部内容和着眼解决的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渠道和有效途径。把“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的经验机制化,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机制化,是这个《条例》的重要特点和重要贡献。

《条例》的主要举措体现了社会治理数字化的特点。《条例》规定:“本市设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作为受理诉求人诉求的主渠道。”在北京,人们遇到困难问题,只要拨打12345电话或上网,就有人回电帮助或指导你解决。社会治理数字化,以最快捷最便利的方式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从而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欢迎。这只要看一看市民赠送给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大量锦旗,就可以体会得到。由于社会治理数字化,社会治理的重心也大幅下移。比如在“吹哨报到”机制中吹哨的是“街乡”,报到的是“部门”;由于有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在接诉即办机制中第一层级吹哨者已经是市民中的“诉求人”,“街乡”和“部门”都可能成为受理诉求的办理人;在“街乡”受理诉求时,需要“部门”报到的依然会“吹哨”,但已经是第二层级吹哨者。也就是说,数字化这一重大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条块联动”。

总之,接诉即办工作的重大意义,就是《条例》的第三条明确指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党建引领、改革创新、重心下移、条块联动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国际化大都市的“面色”和“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城市建设和治理时,曾经多次以生动而又鲜明的语言提出一个重要的思想理念: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回眸世界城市形成发展的历史,总揽世界城市建设治理的理论著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城市建设和治理的重要思想理念,最具有创新意义的,是提出了“人民城市”这个全新的概念。

不能简单地把《条例》看作是一个城市治理的工作条例。其最大的意义,就是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彰显了“人民城市”的城市建设和治理思想。

“人民城市”,从本质上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揭示了“人民城市”的本质特征。如果说长安街南北、中轴线东西那古色古香和五光十色交融的繁华景观,是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面色”;那么,“人民城市”则是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底色”。对于北京来说,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性质,正是由它的“底色”和“面色”结合在一起形成的。

显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建设和治理好“人民城市”,不仅指出了中国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根本方向,而且是一项宏大的事业。对于北京来讲,就是要始终保护好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面色”,始终坚守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底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和治理“人民城市”的深刻思想,来领会和实施《条例》,就能够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制定这个《条例》的意义何在,就能够进一步认识到贯彻实施好这个《条例》的意义何在。

“为人民”和“人民建”的紧密结合

为了保持北京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底色”和“面色”,我们必须全面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全面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城市”思想。

“人民建”和 “为人民”,两者虽然都讲要以人民为主体,但前者讲的是人民在人民城市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后者讲的是对党和政府在人民城市建设中的根本要求,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既不能用“人民建”取代“为人民”,也不能用“为人民”取代“人民建”。要全面体现和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城市建设和治理思想,必须把“人民建”和“为人民”两方面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只有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党和政府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各种努力,才能更好更有效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何在坚持“为人民”的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的同时,把“为人民”和“人民建”辩证地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思想理念,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条例》提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主动治理”的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要做到主动治理,必须把“人民建”和“为人民”更好地结合起来。大兴区提出的接诉即办工作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做到“快速响应、应办尽办,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全员参与、共享共办”,就体现了这一精神。

建设好人民城市,保持人民城市的性质和底色,归根到底,要充分认识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主导作用。北京市许多部门和单位正在往这一方向努力。比如北京电视台有许多节目介绍基层社会矛盾怎么通过居民协商来化解的经验,《前线》杂志总结过房山区南广阳城村创造的“协商民主、契约治村、不诉自办”广阳经验,都体现了把“人民建”和“为人民”这两方面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人民群众“主体”“主导”的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和党建引领城市治理的新鲜经验

全面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彰显北京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人民城市”性质和底色,关键还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北京市从“吹哨报到”到接诉即办的实践及其积累的成功经验,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全面领导是关键。试问:中国人在旧中国为什么会一盘散沙?就是因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历史上,只有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中国人民彻底组织起来,带领人民不懈奋斗,形成万众一心改天换地的强大力量。回想一下北京城市建设和治理发生的天翻地覆变化,就知道这绝不是老生常谈。今天,还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实施好《条例》。

要加强党对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全面领导,把“人民建”和“为人民”紧密结合起来,还必须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密切党群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推进城市建设和治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在总结党的百年历史经验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至上”是打头的两条重要经验。这两条经验必须紧密结合起来,而不能偏颇。强调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强调人民至上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而要做到“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民至上”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在党领导人民群众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重要思想理念时,尤其要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来克服城市建设和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

北京市从探索“吹哨报到”开始,就已经把坚持党对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放在突出位置。“吹哨报到”解决了基层党建中条块联动的问题;推进接诉即办,进一步通过法治化、制度化、机制化、数字化完善了基层党建中条块联动的经验。这对于坚持党对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城市治理,坚守“人民城市”的性质和底色,创造了非常有价值的新鲜经验,在全国具有普遍的意义。

(作者简介:李君如,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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