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以“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为工作原则。

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就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本意见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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