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

——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0月31日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收录在《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这篇重要文献阐述了坚定制度自信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自鸦片战争始,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为了拯救民族危亡,无数仁人志士上下求索,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分权制等各种政治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找到了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我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实际紧密结合,提出了关于国家制度建设的一系列主张。土地革命时期,在江西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抗战时期,建立以延安为中心、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抗日民主政权,成立边区政府,推行“三三制”原则,为新中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充分认识到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命题。党的十四大提出,“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团结带领人民大力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的过程中不断走向成熟,使当代中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制度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为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之所以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局面,在根本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显著优势密不可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展现出的多方面显著优势,目的就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就在于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待,又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沃土。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效、管用的好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我国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样的奇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成功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与我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相契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显示出了越来越强大的治理效能,其优势得到了历史和现实的充分检验。新时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无比坚实的实践基础、具有无比深厚的文化根基、具有无比强大的战略定力。

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推进制度完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国家治理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必备的制度。

加强制度执行。“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制度不是摆设、不是装饰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要强化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应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止各自为政、标准不一、宽严失度等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让制度管用见效。

强化制度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树立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鲜明导向。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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