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件大事抓紧抓好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件大事抓紧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如何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为此,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为防止出现贫困反弹,特别是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设定了五年过渡期,强调摘掉贫困帽子,但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责任,不摘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但是,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的外部环境下,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压力不小。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相对贫困问题还会长期存在;脱贫政策向防返贫政策过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成型;城乡区域差别客观存在,共同富裕基础需要筑牢。要充分认识到一些地方脱贫基础还比较弱,部分脱贫群众的返贫风险依然较高。必须防止精神松劲懈怠,防止政策急刹车,防止帮扶一撤了之,防止贫困反弹,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底线,有所作为,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借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办法,今后须在两方面实现突破。一方面,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的农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通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振兴乡村产业等手段,确保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国内GDP增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和农民收入整体增速,不断提升脱贫地区农民群体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从实现共同富裕的全局出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我们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任重道远。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任务,必须抓好巩固拓展、转型转变的关键点,向共同富裕目标继续攀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调整工作思路。绝对贫困具有阶段性、特殊性和区域性特征,而相对贫困则表现为长期性、普遍性和全面性等特点,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致力于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抓好产业、就业两个管长远的根本性问题。

首先是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多元化路径选择,但最根本的还是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有四个重点:一是粮食产业。抓粮食安全不仅是粮食主产区的责任,也是包括脱贫地区在内的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的责任。脱贫地区也有粮食大县,要抓面积落实、产量增加;其他区域要抓供求平衡,自给率不断增长。二是特色产业。依靠资源优势,辅之外来技术、资本等,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富民、富县、富区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农产品多元化的需求。三是新产业新业态。农业观光旅游作为典型的农业新产业,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长效性;“互联网+”作为典型的新业态,在脱贫地区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成长性。必须充分挖掘脱贫地区乡村产业的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通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把好处留在乡村,留给农民。四是融合发展。致力于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从横向看,山水林田湖草沙七篇文章一起做,因地制宜,可以极大丰富农业产业内涵。从纵向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保障供给链,完善利益链,拓展农业产业边界,能够让脱贫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其次是充分就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聚焦三个方面工作,把实现脱贫地区劳动力充分就业作为重大任务来抓。一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就业环境的同时,挖掘乡村建设项目用工潜力,设置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容量。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性、精准性。二是在农业内部增强就业潜力。创造现代特色乡村产业发展条件,处理好产业发展与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农民就业增收的关系,营造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业容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三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实现充分就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完善西部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政策。通过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为脱贫地区发展提供外在驱动力。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壮大县域经济,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吸引脱贫人口到城镇就业、落户、生活,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为脱贫地区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鼓励支持脱贫人口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实现充分就业,降低就业成本,提高就业效率。要帮助脱贫农民实现自我发展、内生发展,激发他们依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观念和行动。

(作者:张红宇,系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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