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规范企业名称、经营活动等方面开展自主申报试点

北京在规范企业名称、经营活动等方面开展自主申报试点

7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围绕“创新+活力”新一轮优化营商改革,聚焦市场主体诞生、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陆续推出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标准申报+信用承诺”的住所登记、特色经营活动自主公示等创新试点。

在餐饮、物流、施工扬尘工地、物业管理、教育培训、互联网平台、农民工欠薪等20个场景探索一体化综合监管,即一个场景由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模式。

两张清单为企业名称划“红线”

企业开办第一步,就是取个响亮的好名字。北京市在企业登记环节开展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点,建立了智能化申报,清单式、闭环式管理的工作体系。自主申报全程网办,申报效率大幅提升。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名称申报系统提交企业名称,避免了因同行业字号相同而产生的名称无法落地问题,依托智能化比对规则,推广信用承诺,赋予申请人更大的自主权,大幅释放名称资源。今年1月至6月,北京市不含行政区划名称处理量为6441件,占全国处理总量的25%,居全国首位。

在企业名称登记环节试行一正一负“两张清单”。“正面清单”畅通新兴行业申报渠道,目前已纳入新兴行业规范行业用语270余条,为新业态、新模式顺利落地保驾护航。“负面清单”完善简明易行的禁限用字词规则,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受骗的字词及时纳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使用名称。

在事中审查环节重点关注企业名称是否存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情形,避免利用名称夸大企业实力、规模或暗示从事相关业务,误导欺骗公众;同时强化事后救济,1-6月依法处理企业名称争议20余件,对冒牌知名医院、冒用“大学”“学院”等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依法进行纠正,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标准申报+信用承诺,住所登记“零材料”

住所登记是开办企业的关键环节。今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依托“e窗通”服务平台和区块链技术,企业申请登记时房产登记信息和住所使用证明可自动生成不可篡改的区块链存证证书,系统自动调取存证证书,代替传统模式下的房产证明、使用证明、委托协议等纸质材料,申请人自主承诺住所真实、合法、有效,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真正实现住所登记“零材料”。

同时,率先探索特色经营活动自主公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北京市特色地域文化,自主细化梳理形成北京特色经营活动规范条目库,供市场主体点选。经营范围自主公示全程无需经登记机关批准审核,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充分展示企业个性化产品、推广特色服务和宣传品牌特色。

在20个场景探索一体化综合监管

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和准入门槛的不断降低,更加考验政府监管效能,只有“管”得更科学、高效,才能“放”得更公平、有序和长久。

北京市探索一体化综合监管,以规范高效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从市场主体角度出发,聚焦“管好一件事”。

目前,围绕餐饮、物流、施工扬尘工地、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医疗、旅游、养老服务、互联网平台、农民工欠薪等20个场景,试点推行一个场景由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使企业经营有章可循、部门监管有据可依,真正实现寓服务于监管。

实施除名标记制度,开辟主体退出新渠道

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建立除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市场退出渠道。

据了解,目前对两种情形的市场主体进行除名标记:一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设立登记,满6个月未办理清算组公告;二是未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处于开业状态,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目前,已对首批31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除名标记工作。

简易注销登记实施前,办理企业注销需要提供《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注销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注销公告报纸样张、清算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六大类材料,企业普遍吐槽“手续多、成本高、退市繁琐、注销难”。

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制度,一方面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所有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明确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应当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由原来45天缩短到20日,依托“注销一体化”平台,实现与税务等部门注销信息的实时校验和共享,企业通过“e窗通”一站式办理注销。1-6月,通过简易注销方式注销企业2.41万户。

责任编辑:崔静涵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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