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专题深刻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的科学内涵、内在本质及鲜明特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深化了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了人民持续有序政治参与

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践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理论,既明确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创造者地位,又强调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过程中,我们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除了具备民主选举的优势外,还具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整制度程序,更具有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主渠道的完整参与实践,确保人民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有效有序的政治参与。西方民主之所以被称之为“虚幻”“抽象”的民主,原因就在于西方民主始终是少数剥削者对大多数人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和手段,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少数人享受的民主,根本无法真正实现“人民主权”。

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式的参与逻辑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广泛地、直接地、真实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充分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广大劳动者在政治上、经济上享有真正平等权利,从而避免出现西方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低效能民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的核心不在于环节的多少,而是取决于人民的内在规定性。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就是真正实践人民当家作主,践行人民主体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强调民主的完整性,还注重民主实践的全面性,即突出民主实践领域和范围的全方位、广覆盖、无盲区、无禁区,真正发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政治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国家、地方、社会、基层各个层级工作上,无处不在,立体覆盖。譬如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中,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既关涉国家大事、社会治理难事,也关涉百姓日常生活琐事,具有内容上的整体性和运行上的协同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既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又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判断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有没有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的问题,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具体、现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展民主,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主发展的价值旨归,积极探索各种民主实践方式,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譬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协商议事厅”“民情恳谈会”“网上居民议事厅”等各种民主实践方式,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从而避免出现西方式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既需要党的领导来保证政治方向,也需要以法治的方式实现制度化、法律化,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党的全面集中统一领导是战胜前进道路上任何艰难险阻,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正是由于党的坚强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真正展现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总之,“行得通、很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创造了人类民主政治制度的新形态,必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焕发出勃勃生机。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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