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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何锦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导读:
我国的法治现代化不但要以国家富强为目的,还要以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目的,而非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的富裕为限,更非少部分地区、少部分人的富裕为归宿。因此,现在以及将来,我国法治建设会在“共同富裕”的“共同”上下功夫。[文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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