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青春不止 责任在肩

刘兵:青春不止 责任在肩

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8日电(高文茂)顶烈日,战风霜,踏星辰,迎朝霞,闻警即动。在喧闹的大街小巷,在宁静的乡间小道,到处都有这样一道身影,他在复杂的事故现场仔细勘察、细心记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他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中的“刑警”、“调解员”、“环卫工”,他始终保持着一腔青春热血,用执着与责任,守护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刘兵担任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期间,2014-2016年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公务员”,2017年荣获“执法标兵”荣誉称号,2022年荣获“个人三等功”及“新疆最美交警”荣誉称号,2023年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从警12年来,他始终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塑造着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

“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依法为受害人讨回法律公道。”刘兵说。参加工作12年来,他先后参与办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1500余起,为辖区交通秩序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始终坚持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一丝不苟,秉公办事。

2022年10月在博乐市健康路快乐家园A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造成一老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医院检查伤者严重脑出血,随时有生命危险。此事故发生后,刘兵亲力亲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好事故调查、证据固定、提取物证痕迹等工作,并想方设法筹集伤者在医院抢救治疗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在多方共同的努力下,经过两个月的治疗,老人脱离了生命危险。

一件件案件的成功侦破,一个个矛盾的顺利调解,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日日夜夜的辛苦付出,而所有的付出也终将收获成功的喜悦,这一整面的锦旗充分体现出广大群众对事故中队工作的认可。

“要胜任一个岗位,就必须坚持学习,增强素质,努力做“复合型”人才,才能做到永不落伍”。从入警的那一天起,他就深深知道“勤”字当头,“苦”字为先,只有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才能胜任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需要。由于之前没怎么接触事故处理的他,深知这方面工作是自己的一项软肋,在利用工作之余,他主动学习了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流程,从处理违法、处理事故现场、处理简易事故,不断的向同事请教,不会就多学,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并运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在不断的积累学习中,刘兵早已从“菜鸟”变为“老手”,如今,各类事故处理刘兵都能独当一面。此外,为了让大队民警有最饱满的精神和最规范的行为完成勤务和执法,刘兵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事故培训。他常说:“作为一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党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哪里是最艰苦的岗位,哪里就有她的身影。不畏严寒酷暑、不分昼夜上路执勤,深入了解辖区路况,全面掌握辖区车辆通行情况。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不厌其烦地查看着辖区地形地貌,如数家珍般地掌握辖区的标志标线,带领民警对辖区道路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与事故民警一起研究道路标志标线、辖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对发现的道路隐患及时上报,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有效消除了辖区的事故隐患。虽然人晒黑了不少,但是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

“命令只能指挥人,榜样却能吸引人。”作为副大队长的刘兵在工作中总是身体力行,他每天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舍小家、顾大家,以自身养成为基准,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用自己的满腔热忱,演绎着平凡,释放着青春;用自己的无私奉献,构建着和谐,书写着人生。

责任编辑:崔静涵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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