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首善之区法治政府建设

奋力推进首善之区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北京的生动实践

[中图分类号] D6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1-0048-04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系全面依法治国的所有领域、所有环节、所有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工作布局、检验标准、主要抓手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提出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北京市立足于首都城市定位,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守法、有为、共享为目标理念的北京样本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北京实践,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政府建设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全局性大事,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创造性构建“1+5”北京模式。为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北京市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后,及时将该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创造性构建了由1个委员会和5个工作小组组成的“1+5”北京模式。其中,“1”是指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5”是指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北京市各区均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为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少数”,2021年,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责清单,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这一“述法”制度通过强化实效性和刚性约束力的创新实践,推动“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为领导干部成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提供了制度安排。

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法治考核是引领法治建设方向的“指挥棒”,是增强法治建设内生动力的“助推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从2014年起,北京市政府开始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已经建立起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在内的考核评价方式和考核指标体系,并根据不同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水平、不同部门和不同领域的执法特点,采取分组设定考核指标、分组实施评价的方法。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市委书记月度点评会内容,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首善标准,锚定走在全国前列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北京并对北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北京在建设首善之区上不断取得新成绩。北京作为首都,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早在2014年,北京就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2022年,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努力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部署。10年来,北京市坚持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不变,始终以首善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首都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和实践路径,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近年来,北京市注重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首善标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国内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迭代推出6个版本千余项改革举措,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率先实现一天办结。北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了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用好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两大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2005年,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出:“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法治督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和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2023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组多次赴各区开展实地督察,一些区积极对所属街道、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以督察促提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北京市自2017年起连续6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评审工作,选树一大批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板,形成了市区联动、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北京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认识、把握和谋划,注重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系统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战略布局,构建北京样本。近年来,北京市坚持系统观念,根据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等制度性规范,绘制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新蓝图。其中,《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从“健全十个体系”谋篇布局,提出了现代化与法治化一体推进的“十大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北京样本的建构;提出70余处“微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创新驱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突出北京特色。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既包括“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又强调“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这一目标体系旨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充分融入政府活动的所有方面。北京市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注重突破瓶颈问题,制度建设卓有成效,重点领域形成北京特色。在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方面,调整优化城市副中心管理机构设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信用监管、基层治理等改革。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强化民众对行政立法过程的参与,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做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6+4”一体化综合监管场景落地,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应用,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

强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法治政府建设,彰显北京优势。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法治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北京市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通过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在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运行效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北京市还注重推动首都法治领域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各类信息、数据等资源共享共用。

永葆“人民密码”,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惠及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地位和作用,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追求,人民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标准之一。人民性是首善之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更高境界、更高质量现代化法治政府的独特密码。

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切实提升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活动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政府所有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首善之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着力点。北京市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专项行动,建设积极担当的有为政府。2022年,北京市建成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市区两级98%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北京市创新开展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并向主动治理深化,实现未诉先办、不诉自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解决率、满意率大幅提升。

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北京市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全面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同时,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着力筑牢全网辐射的组织体系支撑、多元专业的调解队伍支撑、深度融合的信息技术支撑,有效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

[2]马怀德.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任务[J].政法论坛,2023,(1).

(作者简介:曹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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