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习话】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每日一习话】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欢迎点击视频,观看本期《每日一习话》)

习近平:我们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这段话出自2020年9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的讲话。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于我们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各地各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譬如,长江经济带沿江各地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和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就在去年底,沿线11省市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进一步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湖北宜昌基本完成134家化工企业的“关改搬转治绿”任务,长江干流宜昌段出境断面总磷浓度较5年前下降近六成。

刚刚过去的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全国碳市场建设达到预期目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产业绿色化水平全面提升。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我国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1.3%,太阳能电池、充电桩产量分别增长63.2%、34.2%,新动能领域产品保持较高增速。同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风电光伏总装机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可再生能源成为保障电力供应新力量,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着眼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在加强环境治理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本期解读:刘一荻 央广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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