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刘志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导读:
刘志明指出,党员干部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深入细致自查自省,检视个人在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