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加快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随着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上升,世界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把握世界大势,多次强调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对“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作出战略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要求,既是立足当下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主动作为,又是着眼长远、引领全球合作的战略谋划,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

深刻领会重要意义

从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经济特区,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我国经济在开放中实现历史性跨越,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正是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条件下实现的。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也必须依托更高水平的开放。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21.79万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出口13万亿元,同比增长7.2%;进口8.79万亿元,同比下降2.7%。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我国外贸逆势破局、韧性凸显,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和旺盛活力。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不仅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的主动选择,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离不开同世界的广泛交流合作。只有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塑造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才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中抢占先机。从国际层面看,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国家推动“脱钩断链”,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只有坚定扩大开放,才能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合作,以合作共赢化解封闭保守带来的风险。从国内层面看,外贸、外资在推动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就业稳定中具有独特作用,通过扩大开放,有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相互促进。从治理层面看,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精准把握丰富内涵

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既面临保护主义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挑战,也拥有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完整产业体系等优势。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聚焦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着力点。从历史进程来看,我国对外开放经历了以市场换技术等探索阶段,正逐步迈向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系统构建阶段。相较于传统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制度型开放不仅关注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的自由流动,更注重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与国际高标准接轨,助推开放实现质量和效能的整体跃升。其中,规则提供制度框架和法律约束,规制强调市场准入和行为规范,管理关乎制度执行和行政效能,标准则为商品、服务和技术提供统一标尺,四者相互嵌套、协同推进,构成制度型开放的整体体系。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制度型开放仍面临一定的挑战。一方面,全球范围内,部分主要经济体围绕数字经济、绿色转型、供应链安全等领域重构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我国在涉外法律制度、贸易规制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在此背景下,推进制度型开放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集中力量攻克关键难题。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实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相关进程,提升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调整的能力;加快关键领域规制改革,围绕数字贸易、绿色低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又适合国情的规制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统筹“走出去”与“引进来”,增强技术、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兼容力、影响力;构建企业合规治理体系,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制度培训、法律支持和出口服务,提升经营主体国际竞争力。

第二,拓展开放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放的层次和广度不断提升。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开放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这既体现出我国对外开放的战略主动性,也展现了以自身开放引领全球共同开放的责任担当。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近年来,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内陆地区加快延伸,22个自贸试验区构建起覆盖东西南北中的“雁阵”,“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正加快形成。在优化贸易布局、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实施RCEP等深化新兴市场合作,推动开放网络更加多元、更富韧性。聚焦制度对接,拓展开放领域的深度,积极推进加入CPTPP、DEPA等进程,参与全球经贸规则重塑。通过提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水平,打破制度性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在国际规则制定中争取更大话语权。

重点突出服务业扩大开放,探索新兴领域开放。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电信、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开放。服务业开放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而且能吸引更多高质量外资。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新高地。这些新兴领域开放潜力巨大,应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培育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2024年,我国数字贸易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表现亮眼,节能环保家电、再生纤维纺织服装等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广受欢迎。

第三,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合作平台。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离不开对外开放平台的能级跃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多层次、功能化、国际化的方向加快布局,推进高能级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以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为代表的高能级开放平台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窗口,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领区域协同开放和完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推动平台布局从沿海领先向东西协同延伸,增强内生动力。我国已初步形成沿海引领、内陆跟进、口岸突破的多层级平台体系。沿海地区加快打造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标杆性平台,内陆地区则不断强化通道型、枢纽型、产业型平台建设,依托中欧班列、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开放新高地,呈现从通道开放向制度开放、功能开放的跃升趋势。高能级开放平台的关键不在于物理空间扩张,而在于规则、标准、治理体系等制度创新的集成突破。近年来,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证照分离”、营商环境评估及优化提升等举措取得显著成效。西安、成都、重庆等内陆城市在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产业园区协同等方面推进制度改革,激发内陆平台跨境资源配置能力。

聚焦产业功能升级,实现平台与产业融合赋能。高能级开放平台不仅是政策创新的高地,而且是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围绕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多个开放平台通过“链式招商”“抱团出海”等方式,形成全球布局的产业链供应链网络,提升平台竞争力和发展韧性。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例,已聚集跨境电商、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多个出口导向型产业集群,叠加西安综合保税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等的政策优势,实现产业、通道、平台的深度耦合。山东、浙江等地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也在构建“买全球、卖全球”的现代流通体系中实现能级跃升。

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重构,增强平台国际影响力。随着RCEP深入实施、加入CPTPP和DEPA进程稳步推进,高能级开放平台应在规则谈判、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对接,提升制度兼容性与国际通用性,并在数字贸易、绿色低碳、知识产权等新兴议题规则制定中发挥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在全球经贸格局中的制度话语权。

发挥高能级开放平台引领作用,增强制度创新集成效能。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在投资准入、跨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前沿领域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探索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集成创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平台协同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平台国际化水平,扩大与金砖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打造联通全球的枢纽。发挥高能级平台的试验优势、集成优势和示范优势,为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注入持久动力。

第四,实现开放与安全的动态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在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开放与安全的关系,是一道必须答好的战略性重大课题。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是确保开放得以持续和稳定推进的前提。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开放与安全的平衡,才能既有效扩大对外开放,又注重防范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有机统一。

从实践看,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制度型开放新阶段,不仅关注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便利化,而且注重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的衔接与创新。这意味着,对外开放中的安全问题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安全,更涉及经济金融、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安全等多个领域,范围更广、层次更高、挑战更复杂。

金融安全是统筹开放与安全的重点领域。随着我国资本项目逐步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跨境资本流动规模显著提升,外部冲击对国内金融市场的传导效应日益明显。对此,需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预防体系,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与预警机制,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确保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的根基。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部分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面临“卡脖子”和外部封锁的风险。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布局,避免对单一市场或单一环节过度依赖,与更多国家建立稳定、可靠、可持续的产业合作网络。

数据安全是新兴领域风险防范的重点。在数字经济和跨境数据流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数据确权、流通和安全提出明确要求,为在开放中守护数据安全提供了制度依据。要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提升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健全重点领域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建立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促进流动的数字治理体系。

明确路径与举措

面对国际局势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需在制度和实践层面探索出切实可行的路径与举措,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动国内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的压力测试,在跨境数据流动、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绿色低碳产品贸易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积极推动加入CPTPP和DEPA进程,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制度对接,在全球经贸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制度供给的系统升级,为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外资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预期。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电信、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跨境维权能力。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潜力,促进中外企业互利共赢。

促进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把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支持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推动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提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水平,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平台拓展国际市场。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走出去”企业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通过贸易和投资“双轮驱动”,不断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共进,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统筹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发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优势,推动形成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科技创新体系。探索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打造国际创新资源开放合作平台,提升全球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将开放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

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健全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预警体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健全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企业“走出去”的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预警,织密织牢开放安全网。坚持共同安全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安全合作,在合作共赢中实现更高水平安全。

(作者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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