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把握发展与民生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应对当前经济运行突出矛盾、掌握发展主动权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十五五”时期更好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处理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道世界性考题。有些国家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民生福祉,导致贫富分化、社会动荡。当前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无就业增长”现象就颇为典型,表面上经济增长、股市高涨,似乎一片繁荣。深入剖析,这种增长由少数科技巨头驱动,七八家公司贡献了股市的主要涨幅,与之相伴的却是社会大规模裁员,几千万人依赖食品券救济度日。也有一些国家脱离发展阶段过度推行福利政策,致使财政不堪重负,经济活力衰竭,掉入“福利主义陷阱”。历史表明,发展与民生的关系问题,是任何国家无法回避又关系重大的必答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交出了一份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生动答卷: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近亿人口摆脱了绝对贫困,脱贫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基础得到根本性提升;近年来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资金更多更直接地用到了老百姓身上,不仅极大改善了人民生活,而且通过扩大内需、提升人力资源水平,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用辩证的、发展的、实践的观点审视,民生与发展完全可以跳出此消彼长的窠臼,形成彼此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反之,经济增长如果不能有效转化为持续而普遍的民生改善,其基础必然是脆弱的,也难以持久。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句话概括,就是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体现在发展要求上就是要让人民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我国有14亿多人口、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关涉民生事业的许多领域尽管仍存在短板弱项,同时却蕴藏着巨大的投资和消费潜力。这就要求我们将宏观政策的着力点更多地转向民生领域,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着力增强供需适配性。在消费方面,强化惠民生、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形成拉动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在投资方面,继续加强与民生相关的“物”的投资,提升投资质量;持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人”的投资,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提高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作者: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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