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部分地区仍面临效率不高等问题,往往与政绩观的偏差密切相关——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在北京考察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北京要立足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树牢高质量发展导向”,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是衡量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标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它不仅是对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的深刻变革,更是对党员干部政绩观念的深刻考验。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我们在新征程上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政治逻辑与时代内涵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政治立场问题。它植根于党的性质宗旨,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的政治逻辑起点。

正确政绩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谋划发展、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时,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偏离了人民立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哪怕数据再光鲜、规模再宏大,也是对高质量发展的背离。

正确政绩观彰显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高质量发展不是靠喊口号喊出来的,也不是靠数据造假堆出来的,而是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循序渐进的结果。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在推动发展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积极进取,又要保持清醒。那种脱离发展阶段、盲目举债铺摊子、急功近利的做法,看似轰轰烈烈,实则违反规律,最终不仅无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反而会留下沉重的历史包袱,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正确政绩观蕴含了“辩证统一”的系统思维。高质量发展往往是一场持久战,很多工作如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人才培养,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但却是关乎长远发展的根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显绩上显担当,在潜绩中见真章。

正确政绩观是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的“金钥匙”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部分地区和领域仍面临着动力不足、结构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表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往往与政绩观的偏差密切相关。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找准病灶、对症下药,破解发展难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从根本上摒弃“速度情结”,推动发展方式转型。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习惯于以GDP论英雄,把发展简单等同于增长,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忽视了质量和效益。这种“速度情结”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资源环境承载力透支等问题。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摆脱对旧有发展路径的依赖,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打破“唯GDP”的政绩考核导向,不再简单地以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引导各级干部把精力转到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上来,转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上来,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有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政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材料政绩”“数字政绩”,会议多、文件多、督查检查考核多,耗费了大量资源,挤占了抓落实的时间。这种虚假政绩不仅没有推动发展,反而成为发展的绊脚石。正确政绩观强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求我们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只有从政绩观源头治理,才能铲除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让干部从文山会海、迎评送检中解脱出来,真正深入一线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坚决防止“盲目蛮干”,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一些干部为了出政绩,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决策、违规操作,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高质量发展必须是安全的发展。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安全生产底线、债务风险警戒线,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在两难甚至多难局面中找到最优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生动实践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实践成果。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准政绩观的“方向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作为评判政绩的根本标准。在创新方面,要看是否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是否攻克了关键核心技术,是否培育了新质生产力;在协调方面,要看是否解决了区域、城乡、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否补齐了短板弱项;在绿色方面,要看是否坚持了生态优先,是否实现了降碳、减污、扩绿;在开放方面,要看是否构建了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否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在共享方面,要看是否扎实推进了共同富裕,是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锻造政绩观的“压舱石”。推动高质量发展,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认准的事情、定下的目标,不达目的不罢休。要力戒浮躁,沉下心来干事,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不能只满足于出台几份文件,而要看是否真正解决了企业准入难、融资难、维权难等问题,是否真正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用好政绩观的“指挥棒”。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重要标准。要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坚决调整“躺平”干部、“撞钟”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来。

强化制度建设,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实保障

正确政绩观的形成,既靠教育引导,也靠制度约束。要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安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第一,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那些违背科学发展、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不论是否调离或退休,都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干部在作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人民,从而从源头上防止政绩观偏差导致的各种乱象。第二,优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场硬仗,需要干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轻装上阵、奋勇争先。第三,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推进政务公开,让政绩在阳光下“晾晒”,接受群众评判。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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