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持续选派驻村指导员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持续选派驻村指导员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擘画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长期以来,柯桥区坚持和深化这一做法,把驻村指导员制度作为深入推进“千万工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累计派出驻村指导员20批次、6400余人次。一是坚持精准选派全覆盖。坚持“因村派人、因人定村”精准派员,统筹区镇力量,分析干部专业特长、能力优势等信息,建立3000人驻村指导员信息库和340村村情信息库,“一村一策”按照镇村需求匹配下派,区级层面着重选派了解基层治理、善做群众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专职驻重点村,镇级层面推行干部“一人一村”,实现所有村驻村力量全覆盖。二是拓展作用发挥新路径。实行“组团驻村”模式,由指导员派出单位组建驻村工作组,调动区级部门和社会组织资源配套下沉进村,建立“一员一项目”、人才管理帮扶和重点任务领办等机制,帮助村集体理清发展思路,为所驻村谋划实施1个以上留得下、可持续的产业致富项目,抓实问题“发现—反馈—流转—解决”全流程清零机制。三是打造兴村共富全链条。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打造兴村共富链,以驻村团队为枢纽,牵引机关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和企业开展联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并由驻村指导员担任所在村“共富工坊”管家,带动涉农政策资源向工坊倾斜,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群在家门口就业。近年来,区村均集体经济年收入超580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5万元,入选首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亢紫彤(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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