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过敏烦恼,解锁春日美好

摆脱过敏烦恼,解锁春日美好

春风送暖,踏青正当时,但接连不断的喷嚏、鼻痒、眼痒等过敏症状,却让不少人的春日心情打了折扣。

如何区分过敏和感冒?鼻炎、眼痒、皮肤过敏该如何应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的多位专家进行了解答。

过敏还是感冒,如何快速分辨

春季不少人出现打喷嚏、流鼻涕、眼睛痒等症状,却分不清是过敏还是感冒。北京同仁医院变态反应(鼻过敏)科主任医师张媛表示,感冒与过敏确实有相似之处,如打喷嚏、流鼻涕等,但两者仍有明显差异:感冒常伴有发热、嗓子痛、肌肉酸痛等全身症状,但一般不会有“痒”的感觉;过敏则主要表现为眼部、鼻部的明显瘙痒,且往往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固定季节发作。在病程方面,感冒属于自限性疾病,一般一周左右可自行缓解;而过敏则与过敏原暴露密切相关,花粉过敏者在特定季节发作,尘螨等过敏者可能全年反复出现症状。

春日过敏,如何做好防护?

张媛建议,有明确花粉过敏史的人群应关注花粉浓度预报,浓度高时减少户外活动;外出时可佩戴口罩、护目镜,穿长袖衣服,鼻腔使用花粉阻隔剂,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预防性用药;回家前抖落身上灰尘,回家后及时更换外衣,并清洁面部和鼻腔;同时关闭门窗、开启空气净化器以减少室内花粉量,必要时进行局部冷敷,以减轻刺激症状,平稳度过过敏季。

症状轻不用管?早干预是关键

不少花粉过敏症状轻微的患者都面临一个难题:是该“扛一扛”熬过花粉季,还是及早进行治疗?

对此,北京同仁医院常务副院长王成硕表示,“扛”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放任。花粉过敏在症状轻微时,正是早期干预的最佳时机。从过往经验来看,如果未加控制,绝大多数患者会逐渐走向症状加重的状态。因此,在症状初起时及时介入规范的药物治疗,关口前移,才能帮助患者避免生活质量下降,回归正常生活。

张媛提醒,过敏的治疗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路径。对于过敏性鼻炎,首选的治疗方案是鼻喷激素联合抗组胺药。不少患者对激素仍心存顾虑,需要明确的是,鼻喷激素属于局部用药,直接作用于鼻腔黏膜,可快速缓解流涕、打喷嚏、鼻塞、鼻痒等症状,经鼻腔给药后全身吸收率很低,规范用药非常安全,也不会产生长期依赖。建议患者在花粉传播周期内坚持规范用药。

在治疗策略上,过敏性鼻炎遵循阶梯式原则:轻症患者首选局部用药,鼻喷激素作为一线选择;若局部用药效果不佳,可考虑联合全身用药,如口服抗组胺药或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形成局部与全身用药的规范组合。如果经过上述规范治疗后,症状仍持续超过一周且达到中重度标准,即明显影响工作、学习、生活或睡眠,就提示需要进一步升级治疗。

眼痒别大意,伤害角膜悔不及

过敏季来临时,部分患者会出现眼红、眼痒、流泪等症状。北京同仁医院院长袁进表示,这不仅影响视觉质量,若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还可能损害角膜结构与功能。研究提示,反复持续的过敏是圆锥角膜发生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规范治疗尤为关键。

眼部过敏治疗同样采用阶梯式策略。袁进介绍,第一步是避免接触过敏原,可通过人为干预减少暴露,或主动脱离过敏环境,如花粉季期间从北方短暂迁移至南方。

第二步是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治疗首选眼科抗过敏药物,包括抗组胺药及双效作用药物。所谓双效作用药物,一方面可稳定与免疫相关的细胞,减少炎症介质的释放;另一方面可拮抗已释放的介质,从而缓解过敏引起的眼红、眼痒、流泪等症状。对于病情较重、涉及T淋巴细胞参与的情况,需采用升级治疗方案。部分重症患者在短期内可使用激素类滴眼液,但一般建议控制在2至4周,并在用药期间由医生定期监测眼压。

袁进提醒,目前过敏治疗中特别强调“眼鼻同治”理念。泪液通过泪点引流至鼻腔,鼻部的炎症也可沿黏膜向上蔓延至眼部,眼部过敏所产生的炎症介质同样可随泪液蔓延至鼻腔,因此眼部和鼻部的过敏需要同步治疗。此外,过敏性疾病常与哮喘等气道疾病并存,对于尚未确诊哮喘但存在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及时就医评估,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

过敏用药,避开这些常见误区

针对公众在过敏处理中的常见误区,多位专家给出以下3点提示:

一是自行购买“网红眼药水”。不少患者会自行购买收缩血管类药水,这类药物虽能短期内缓解症状,但并未从源头解决过敏问题。药效过后,会出现血管反射性扩张,反而释放更多炎症介质,加重眼表损害。

二是滥用激素类眼药水。部分患者知道过敏需要使用激素,便自行购买使用。但激素类药物是把“双刃剑”:鼻腔用激素相对安全,可长期使用;而眼部用激素风险较高,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并定期监测眼压,否则可能引发激素性青光眼等不可逆的视功能损害。

三是认为热敷可缓解过敏带来的眼部不适。临床上不同眼病所需的护理方法各不相同。例如干眼常需热敷以促进腺体分泌,但对过敏而言,热敷会促进眼部血液循环,在急性期反而加重症状。正确的做法是先冷敷,通过收缩血管来缓解不适。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0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