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权力监督对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作用

发挥权力监督对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作用

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是党员干部行稳致远、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权力监督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之间的逻辑关系,为进一步推进权力监督体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指明了前进方向。

权力监督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具有内在统一性

立足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可以发现,权力监督与干事创业相互支撑、同向同行,具有内在统一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规定了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党的五大选举产生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清除队伍内的动摇分子、腐化分子提供了组织保障。延安时期,我们党不断强化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建设,明确提出“改造旧政权,建立廉洁政府”的目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针对党执政后可能出现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风险,党先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严厉查处权力滥用行为,同时配套建立了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等制度体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改革开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并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1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权力监督逐渐从侧重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预防与事中约束相结合,监督模式的转型有效纠治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确保权力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权力监督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非个人谋私利的“工具”。从日常履职到重大决策,从“关键少数”到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监督约束。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正确看待监督,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将监督与信任对立起来,不习惯也不情愿受监督。实际上,权力监督能够为党员干部划出边界、排除干扰,避免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道路上走偏、走歪、走错。

明确党员干部履职边界,降低违纪风险。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便容易突破边界,造成权力滥用。没有边界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没有约束的党员干部极易踩雷越线。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制度的约束,让党员干部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红线不能碰、什么底线不能越,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心里有底、行事有准。

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权力监督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都处在纪律的约束中,是保证权力运行不“脱轨”、不“偏航”的内在要求。大量案例表明,权力滥用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过到大错的过程,吃一顿饭、收一点礼、打一个招呼,看似小事小节,往往是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发端,权力异化的开始。如果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时候有人及时提醒、咬耳扯袖,能够有效避免小错演变成大过、小问题发展成大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98.4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8.7万人次,占总人次的49.7%,充分体现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作用,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在监督提醒下及时纠正偏差,避免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治未病”的权力监督模式,既是对党员干部个人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能够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少走弯路、不栽跟头。

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权力监督是破除歪风邪气、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实践证明,监督一旦缺位,往往容易出现逆淘汰现象,埋头实干的党员干部得不到认可,搞投机钻营、旁门左道的人反而得利,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造成伤害。权力监督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挖权力行使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纠正用权偏差,保障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破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隐性梗阻,让党员干部能够把全部心思放在谋发展、抓落实上。这种“扶正祛邪”的监督模式,能够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确保党员干部既能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又严以用权不逾底线。

依靠权力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以权力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并不是束缚党员干部手脚,而是通过权力监督为党员干部划出干事创业的底线、搭建规范干事的框架,实现严管和厚爱的有机统一,让敢担当的党员干部有底气、善作为的党员干部有舞台、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受惩戒。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干事创业兜底线。“不敢腐”的核心目标是靠精准惩戒形成震慑,遏制党员干部产生滥用权力的侥幸心理,避免党员干部在干事路上走偏走歪。一方面,要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对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触碰底线的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从根源上打消“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推动党员干部在纪法框架内行事。另一方面,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偏,同时建立诬告陷害澄清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让别有用心的“抹黑者”受到惩戒,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为干事创业明边界。“不能腐”的核心目标是依靠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南。一方面,要围绕权力运行全链条完善制度体系,细化权责清单、岗位负面清单和办事流程清单,明确不同岗位的权力边界、运行程序和公开要求,特别是针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民生政策落实等风险高发领域制定专项管控规则,从制度层面堵死权力暗箱操作的漏洞。另一方面,要把容错纠错机制嵌入制度设计,明确“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适用标准和认定流程,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明确区分,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为干事创业注动力。“不想腐”的核心目标是从思想根源上消除贪腐动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要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反面案例警示,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的权力观,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利益诱惑,避免在干事过程中被利益裹挟走偏。另一方面,要把思想建设和党员干部关怀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难点、生活困难,主动给予支持帮助,同时强化担当作为的价值引导,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让清正廉洁、敢闯敢干的党员干部得到认可、获得提拔,引导党员干部把干事创业、造福群众当成自身的价值追求,从根源上消解权力滥用的思想土壤。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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