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党通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应该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任何情况下也不能动摇。确立这项基本经济制度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一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二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1〕的所有制形式都应当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就是改变那些不利于生产力解放、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败。
  (三)在新形势下,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从资产总量上看,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应该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所有制成分。从资产形态上看,公有制不仅包括单一形态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应该包括国有成分和集体所有制成分可以对其资产进行控制的股份制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不仅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混合经济中的公有制经济同样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这是改革取得的成果。
  (四)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政策的偏差,我们曾几次在所有制结构关系问题上出现冒进、而后又作政策调整的情况。实践证明,这种调整,看起来是“退”,实际上是一种“进”,是必要的,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全面总结研究所有制结构关系,制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真正走出了一条正确的路子,消除了由于所有制结构关系不合理造成的生产力羁绊,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全党应该深刻认识和汲取这个重大经验教训。
  (五)对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点灵活。三点要求,即:第一,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第三,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一点灵活,即: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在上述三点要求上,可以有所差别,有一定灵活性。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在现阶段就是不仅要保持量的优势,更应注重质的影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要应该体现在控制力上。
  (六)要从战略上解决国有经济布局问题。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具有全局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国有经济必须成为主体。这既是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但是,对非国民经济命脉和不具有全局影响的方面,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可以适当收缩,把国有资产和资金转移到国家更需要、更重要的方面去,有的还可以投入到与其他经济成分的联合经营中去。
  (七)公有制经济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这是中央早已明确的。在这个问题上,目前的认识和理论障碍主要是两个:一是搞股份制是不是搞私有化,一是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八)不能笼统地把股份制归结为私有或公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三个理论观点值得我们重视:一是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二是股份制是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的,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是一种社会资本;三是垄断资本的金融寡头可以通过金融手段,利用股份制控制比自身大几倍、几十倍的股份资本。
  因此,可以认为:第一,股份制是一种现代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或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同样可以用;第二,股份制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或资本运作的效率和竞争水平;第三,股份公司的所有制性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国家可以通过金融等手段以及公股掺入,控制股份公司。
  (九)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的公有性所有制。目前,我国城乡广泛出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经济,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应该以积极态度予以支持。股份合作制不是私有制,是一种新出现的所有制形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公有性。要鼓励个别资本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投资社会化。这对整个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的。 (十)完善所有制结构是一个重大而又敏感的涉及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避免一哄而起。要鼓励试验,随时总结经验,注意引导,重点是抓好规范。同时,改革的进行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结构改组来实现,避免用行政办法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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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组会议上讲话的要点。
  注释
  〔1〕见本卷《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道路》注〔2〕。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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