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为什么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既是符合实际的重大政治判断,也是中央对全党作出的重要部署、发出的重要召唤。

  

  《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决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全党同志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抓好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负好自身肩负的党建工作责任,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使《决定》切实成为推动工作和事业的强大动力,切实产生利党、利国、利民的实效。同时,要着力探索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的一些成功经验总结出来、完善起来、巩固下来、推广开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党的建设的加强和改进提供长远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和有效的党建工作格局。《决定》指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是党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各部门承担着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律检查、群众、统一战线等具体工作职能,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本领域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级国家机关的党组(党委),承担着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抓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责无旁贷;下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是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也是促进其他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决定》强调,“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但首要的是抓党的建设,只有抓好党的建设,才能为其他各方面建设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才算尽到了党组织书记的职责本分。

  

  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成效如何,必须有健全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来衡量,这一体系的建立完善离不开对党建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离不开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的全面认识。《决定》提出“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的部署和要求,就是要改变党建工作无考核评价体系的现象,同时注意防止各部门自搞一套、重复考核、相互冲突的现象。《决定》还指出,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这些都既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的重要保障。

本文关键词: 汪同三 经济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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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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