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党在组织上的中心工作*

目前党在组织上的中心工作*

  
一 改造和健强支部组织与工作

 

  (一)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是党与群众的连环,党的一切决议,必须经过支部执行。过去支部不能起应有的作用,是党不能广泛地组织、动员、武装和领导群众来参加当前的战争的主要原因。因此建立健全的支部工作,是党在组织工作中最中心的战斗任务。
  (二)支部的改造,应要求得适合斗争条件与需要,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建立支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以巩固党的领导。过去支部工作的缺点:一是支部干事会不健强,五个人干事会的分工不能适应当前战斗环境的需要,如工会、苏维埃、军事等工作,不能有专人去注意;二是目前支部干事会的组织不能吸引更多的同志参加支部的领导工作,干事会往往只有支书包办一切或由少数人做工作,支部领导机关有改变的必要。
  (三)支部干事会组织以后要扩大与改变分工制度,原则上分工要细,每人要负责一件具体工作,并实行个人负责制。
  1.人数较多的支部,干事会可由九人至十一人组织之,干事的分工可如下(必要时可增减):
  支部书记:管理全盘工作。
  副书记:管理支分部与小组。
  工会工作干事:指导工会工作,管理工会党团小组。
  军事工作干事:特别注意赤少队[58]工作,兼赤少队的党代表。
  群众宣传鼓动干事:指导俱乐部、列宁小学、夜校、墙报委员会和宣传队,管理宣传品分发。
  党员教育干事:注意新党员训练与一般党内教育工作,如党员识字班与读报班等。
  妇女工作干事:领导妇女代表会工作。
  贫农团工作干事:注意贫农团工作。
  统计调查收党费干事:管理党员人数、成分登记统计及收党费。
  苏维埃工作干事:负责苏维埃党团书记。
  青年工作干事:参加青年团工作,如青年团支部书记为党员,即由他担任。
  2.人数较少的干事会,某几项工作可以合并由一人管,但分工除书记、组织、宣传鼓动、妇女干事外,以后必须设工运、军事、苏维埃工作的干事。
  3.在某几个干事之下,可组织各种工作委员会。如工会工作干事之下,可由各工会党团小组组长来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宣传鼓动干事之下,可由在俱乐部、列宁小学、宣传队、墙报委员会内做负责工作的同志组织委员会等。
  4.支书和各个干事,应分配出席小组会及支分部会。如小组数量少于干事的数量时,可由两个到三个干事出席一个小组会或支分部会,来领导与帮助他们的工作。
  5.全体干事会至少每十天应开一次会,必要时召集临时会议。在十天中间,书记、副书记、工会工作干事、军事工作干事、苏维埃工作等主要的干事,应有一次接头,解决日常事务问题,必需时可要与解决问题有关系的干事来参加。
  6.新的分工制度的主要意义,是要将工作范围分得小,并加设适应当前斗争需要的专门干事,吸引更多的党员来参加支部领导工作,并建立各个干事的个人负责制度,健强支部的领导力量。
  7.支部大会每月两次,小组会每月三次。每次支部大会前,干事会必须有很好的准备。
  (四)支部人数过多,应成立支分部,以便利支部工作的进行。
  1.由人数多的小组(三十人或五十人以上的小组),或距离过远的邻近几个小组成立支分部,支分部应在支部干事会领导之下进行工作。
  2.支分部应设三人至五人的干事会,五天开会一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三人的干事会的分工,可为书记、组织及宣传鼓动干事;五人的干事会则为书记、副书记、登记和收党费干事、群众宣传鼓动干事和党员教育干事。
  3.支分部大会每月两次,所属的小组会每月两次。重要的全分支部大会,支分部党员应去参加。如支部大会讨论一般的问题,则距离远的支分部干事同志应出席,回来在支分部大会上报告和讨论;近的支分部党员,则应出席每次全体支部大会。
  (五)切实实行党员中的分配工作和检查工作的制度。每个党员除应担任一般的发展党员、宣传群众、散发宣传品以及临时工作外,应分配一种经常的工作,如特别注意苏维埃、工会、贫农团、赤少队、青年团、反帝拥苏同盟、互济会及俱乐部、墙报、学校、读报班、妇女代表会等各部分具体工作。要消灭过去支部同志只是挂个党员不做工作,甚至不到会的严重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支部领导群众的力量,并且可以训练党员的工作能力。过去总责怪党员不积极,这是错误的。要使每个党员参加一种经常的工作并检查和督促其工作,必然可以提高党员工作积极性。
  (六)支部要经常讨论并注意支部周围广大群众利益的争取。过去支部不管周围群众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这是不能深入群众团结群众在支部周围的,容易走到脱离群众的危险。支部要能自动地建立本身的经常工作,要有计划地规定各项工作的讨论日程,来加强对苏维埃与群众组织的领导。
  (七)建立中心支部与模范支部。在改造一般支部工作中,每个区应特别努力来建立一两个健强的中心支部,使其真正起中心领导的作用,帮助邻近支部的工作。要建立一个或两个模范支部,来推动全部支部工作的改进。

  
二 健强地方党部的组织与领导

 

  (一)建立集体领导。目前地方党部最严重的是集体领导未建立,省县区领导机关往往只有少数人工作,有的只有书记一人甚至连书记都出发了,这就不得不形成个人包办的手工业式的家长制度的领导。这种情况毫无疑义的是不能有健强的领导力量,完全不能适合斗争环境的。以后省县区领导机关必须立刻形成集体的组织和领导,要保障各部各委工作的建立。一切重要问题都应经过正式会议讨论解决。不仅各级委员会的常委要订出每月会议的主要议程,按期开会讨论,就是各级委员会的全体会议,也须按期召集,消灭过去除常委委员参加工作,其他委员只是挂名的现象。
  (二)巡视制度的建立。真正建立巡视制度,这不独能使指导机关经常了解下层组织与群众状况,传达上级党部的一切决定,而且可以减少常委下乡的时间,是帮助各级委员会建立集体领导的必要条件。以后区委可以在支部中,特别是模范中心支部中,指定几个积极的有经验的同志来作区委的巡视员。他们不脱离生产,区委可分配他们去负责巡视某一乡某一项工作,如指定他巡视这一乡的苏维埃工作、赤少队或某一些小组的工作。区委每月召集一次或两次巡视员会议,倾听他们对工作的报告与意见,给以具体的指示和新的任务。区委委员除经常出席支部会与帮助支部解决各项问题外,要经过巡视员来更深刻地了解支部的实际情形。
  县的巡视员可增加到五个人,大县可增加到七八人,省委可有十四五个人。巡视员除传达上级的决议外,要能帮助下面来具体执行决议,解决困难的问题;要注意发挥下层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而不是去代替他们;要考查县区委及支部的领导方式。省县委巡视员不仅巡视和检查下级党部的工作,还要深入到支部去,选择一个或两个支部,特别是中心支部、模范支部或最落后的支部,去细心考察与倾听他们的意见,并注意干部的引进。这里要反对只抄统计的走马看花式的巡视,同时要改变过去认为巡视员一定要比下级党部负领导工作的人能力强,才能胜任的观点。只要对某项工作有特别经验(如对解决土地问题有特别经验)、工作积极、政治开展、成分好的,就可以开始分配他做某项或某几项具体工作的巡视。在每次出发前,具体地告以当地的要注意要解决的几项中心问题,给以具体的任务与解决任务的具体办法。要有巡视会议,根据巡视员的报告给以具体的个别的指示,这样来训练培养巡视员的工作能力。
  (三)建立各部工作。过去各部工作未建立,各级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实际变为巡视员,放弃了本身工作的建立。今后,组织部不仅要统计党员的数量成分,更要注意党组织工作上各方面的问题,如发展趋势,支部工作,工会、贫农团、青年团及其他群众团体和苏维埃政权方面的组织上的工作。要经常注意党内及群众组织问题的研究,使之适合战争环境。这就要纠正过去党的组织部只管党本身组织上问题的狭隘的错误观念。各级组织部应有干事(区可有一个,县二个,省三个到四个),并应建立和健强组织委员会工作。组织委员会可由同级青年团的组织部长,工会、反帝拥苏同盟党团内(最好是担任组织部长)的党员及本部部长、干事,当地党部组织部的同志等五人到七人组织之。它经常讨论各方的组织问题,收集各种组织的材料,提出具体的意见与办法供给常委会来讨论和决定,必要时可调某县、区的组织部长来讨论并解决问题。
  宣传部亦应健全自己的组织与工作,同样须设干事和宣传委员会,经常管理党员特别是新党团员的教育训练,解释党的决议与群众中宣传鼓动和文化工作等,要注意政府文化部与工会的教育工作的指示,它要给各种欺骗宣传以及时的回答,并运用各种方式(如宣传队、蓝衫团[59]、俱乐部)解释与宣传党的每一个中心口号,使之通俗化。
  要健强工会党团组织,使它能兼担工委的工作。工会党团要讨论一切工运的工作,除支部的工运干事外,以后不另设职工运动委员会或职工部,由党团负起这些工作。各级妇委也须充实健强起来,它应当是党与团合起组织的。
  (四)党内民主化。过去党内民主化的运用是不广泛的,支部不能发动全体党员来详细讨论党的每一重要决议,支部干事会和各级领导机关未能按时改选,委派制度还普遍存在,而且发展到群众团体与苏维埃方面,如兴国县黄琴乡苏维埃不经过选民大会来撤销乡代表等。以后要推广党内民主化,一切问题要发动党员详细讨论,决定以后,便须传达到下层去坚决执行。这是提高一般党员积极性最重要的方法,但极端民主化的倾向是不能容许的。在组织上应改变委派制度,并要按期来改选支部与各级党部,按时开代表会议。
  (五)培养干部与巩固各级委员会的无产阶级领导成分。一是要用巡视的办法来创造与培养干部。二是经常地定期地召开活动分子会,团结他们在区委的周围,经常给以特别的教育与训练,从工作中来培养他们。三是办短期的训练班,来大批培养与创造新的干部特别是工人干部。
  要实际地吸引工人来参加各级领导工作,坚决反对提拔干部的形式主义。增强各级委员会的无产阶级成分,这是保障党的积极进攻路线的强顽执行的重要条件。要耐心地教育并分配他们一件两件工作,要教他们识字,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强固各级委员会对下级的领导。

  
三 群众组织与政府工作

 

  (一)工会。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一般注意得很差。同时工会的组织过去只有地方的联合会,而没有真正的各个产业的工会组织,这妨碍了工人斗争战线的形成与减弱了斗争力量。因之要根据全总执行局所发出之各产业工会组织条例,迅速建立有系统的各产业工会,同时地方性的各业工会联合会仍要健强其组织与工作。
  (二)贫农团。过去有些地方认为贫农团只在分配土地时有作用,这是错误的。贫农团是苏维埃政权所依靠的柱石,它要最积极地为实现苏维埃的一切法令而斗争,讨论苏维埃的一切建设工作的进行,推动一切战争动员工作的执行。过去许多地方贫农团不能开会,不起作用,贫农团组织所包括的分子不宽广。如瑞金县几个乡去年有六七百会员,而现在只有一二百会员。因之扩大贫农团组织,吸收贫农中更多的积极的成分来参加是极重要的工作。在组织方面,每个人数多的贫农团可以有三人到五人的委员会,但不需要组织与宣传等的分工。各村可设立小组长,来负责会议的召集。在距离过远,不便召集全体会员大会时,可在党的支分部管辖区域下来单独召集开会。每个贫农、雇农、工人党员都应参加贫农团,并领导全乡的工人加入贫农团来加强对贫农团的领导。
  (三)政府工作。城乡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虽已建立,但每次改选中参加选举的选民数量,一般是不广泛的,党在选举运动中的领导非常不够,建立真正的代表会议制度是目前苏维埃组织方面最重要的任务。城乡苏维埃要建立各种委员会,如查田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等,来进行各项工作,吸引每个代表到各个委员会,使之担负一定的经常工作。要使每个代表与所代表的群众发生密切的关系,经常报告代表会的决定,并将群众意见传达到代表会中去。对工作不好的代表,应由选民会议来撤销并选新代表,这就必须注意改选代表时须按村来选代表。代表会必须做到按期开会。省县区各级政府同样要建立集体领导和各部门工作,多吸引群众中积极分子来实际参加各部工作以健强各部的领导。
  (四)地方武装。首先要纠正有些地方忽视地方武装的严重错误,要吸引最广泛的工农群众加入赤少队来扩大这一红军后备军组织,这是红军从义务兵役将来转变到征兵制的极重要的步骤。在党员军事化口号之下,相当年龄的党团员应全体加入赤少队,切实建立地方武装中的政治委员制和少先队中的党代表制,加强对地方武装的政治军事教育训练,依照中央政府的训令迅速编制完毕。目前要加紧动员赤少队和模范营集中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并且要动员整营整连地加入红军,这应成为今后扩大红军的一个重要方法,以应战争日益胜利开展的需要。
  (五)反帝与拥苏同盟。因这两个组织的任务是不可分离的,中央局决定合并为反帝拥苏同盟。在目前帝国主义加紧准备武装干涉苏联和正在积极进攻中国革命,帝国主义战争形势紧迫的情况下,反帝拥苏同盟应成为极广大的群众组织,深入开展反帝拥苏的群众运动。互济会今后亦应转变为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广大群众组织。党应纠正过去对这些组织不管的现象,必须加强其领导。
  (六)青年团工作。过去党对青年团的领导是不够的,表现于:一是兼党的团员少,党在团员中的发展是关门的。瑞金县在十二月底的统计,全县六七千团员中只有八个兼党的,一月份方才发展到七十人。兴国县十二月底的统计,八九千团员中,兼党的只二三百人。二是地方党部对团的工作很少检查,更少有专门讨论团的工作,互派代表制度没有完全实行,对青年运动的取消主义观点,在有些地方还未完全肃清。这些表现是对青年参加战争的积极性与扩大红军等作用之估计不足。一年来团的工作是有进步的,但群众化、青年化的转变还极不够。团员的数量除兴国县有个别的区超过党外,都是比党还少。少先队几个月来数量上还相当减少(一部加入红军),儿童团包括的儿童也不广泛。党团对立与团的先锋主义在部分的地方仍然表现着。国际十二次全会指出:“共产青年团必须转变成为群众组织,并责成一切共产党保证改善青年中的群众政治工作,党在共产青年团中应加强其领导。”[60]我们必须根据国际指示纠正过去的错误,加强党对团的领导,使团成为无产阶级青年群众的共产主义组织,成为党最有力的助手,使党经过团来团结更广大青年群众,胜利地进行战争动员工作,并且吸收大批积极团员加入党(不必脱离团)。团应向党供给干部,但调动团的干部必须得到团的同意,而不致妨碍团的工作。
  (七)妇女工作。一是必须切实普遍地建立女工、农妇代表会议的工作,来动员妇女参加一切战争动员与一切苏维埃建设工作。要坚决反对对劳动妇女中工作之过低估计,要与轻视妇女的观点和现象作无情斗争。二是坚决向劳动妇女开门。现在女党团员的数量很少,在江西九个县的统计中,四万多党员中只有五千女党员,只占总数百分之十二,这是极不够的。三是要领导劳动妇女对本身利益的争取,反对任何对劳动妇女斗争的抑制。

  *这是任弼时在湘赣两省组织会议上报告的一部分,刊载于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五日出版的《斗争》第五期。当时任弼时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兼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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