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讲究诚信的国度,超售机票背后的各种违法行为并非一个“国际惯例”就能掩盖。航空公司不向购票人明示所出售机票的超售性质,甚至在购票人询问时,还故意隐瞒,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剥夺了购票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拒绝权;航空公司因超售机票使得预先购买机票的乘客因持超售机票的乘客先登机而被拒载,不仅违反了航空运输合同,而且侵害了乘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去年,温州市工商部门开出首张机票超售罚单,对广东某航空公司以涉嫌欺诈超售机票行为开出5000元的罚单,此举得到社会的广泛肯定。
不管什么惯例,都应该合乎中国的法律。国际惯例并不能取代法律,也没有强制实施的效力。眼下,我们已被“国际惯例”所包围:银行跨行查询收费是国际惯例,开收“点钞费”是国际惯例,银行假日歇业是国际惯例,电信收月租费是国际惯例,谢绝食客自带酒水也是国际惯例……如此令人眼花缭乱的国际惯例,说白了就是国内某些单位和部门谋取一己私利的遮羞布。所以,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千万不要盲从于国际惯例,多留一个心眼,查查容易被滥用的国际惯例的底细,当个明白人,切记有一种忽悠叫“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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