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给各级党部及全体同志的一封公开信——关于与机会主义——反对派斗争的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文件(一九二九年六月底至七月初)]

中央给各级党部及全体同志的一封公开信——关于与机会主义——反对派斗争的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文件(一九二九年六月底至七月初)]


各级党部全体同志:
  关于机会主义——反对派的问题,中央已发出通告指示各级党部在这一斗争中应如何进行思想上与组织上的解决办法。但到现在所接得关于此项工作之地方党部和支部讨论和执行的经过情形的报告,(除上海香港外)简直没有,这是证明各级党部对此问题还未列入中心工作的日程。在上海虽然早开始了在支部的讨论,但是讨论而有结果的还是很少,工作上还是很迟缓。目前全国的政治形势,日益加重了保护苏联和反对军阀战争的二大任务,群众的斗争无疑的是向前发展,党的工作只有一天一天的繁重。但同时机会主义——反对派在这时更明显地来阻挠党向敌人的斗争,站在完全与共产国际和党的六次大会以及中央现在所执行的正确路线相反地位,积极的进行破坏党的一致和分裂党的活动,以公开的攻击现在的党是卖阶级的无耻语句以献媚敌人,以极端民主化来鼓动同志反对上级指导机关之指导讨论党的政策,提出与六次大会完全相反的路线,以“不了解”“怀疑”的掩饰来攻击党之六次大会的路线,以捣乱式来反对讨论问题的范围与每一问题的结束而就每个会议都没有结果,绝不接受任何会议的决议,并坚持自己的意见在组织内公开宣传和活动,坐在家里不参加党的一切工作,以空谈来攻击党现在的策略与行动(如对上海九一示威攻击是盲动主义)。
  这些事实的表现在上海尤其明显。这完全是破坏党的组织原则与党的纪律的行动。对于这些行动的同志公开警告他还不接受与改悔,党应坚决地予以组织上之最高原则的裁制,以巩固党的一致,决不能有半点动摇当然与机〈会〉主义——反对派的斗争,主要的是在党的政治路线上和理论上来肃清整个相反的纲领,但同时在组织路线上应无条件地坚决地开除这些领袖与积极分子出党。这两个路线,绝不能分离的。假如只在组织上解决,开除这些领袖与积极分子(如福建及广东梅县)是不够的。这决不能根本肃清机会主义——反对派的思想在党内的残留与活动,同样只是在正确的政治路线上和理论上斗争,而不给以组织的制裁(如上海有些同志便动摇这一路线)也是错误的。这在客观上或主观上都表现是帮助他分裂党的一致之调和派的倾向。尤其是在目前工作严重的时候;更不应容许的。所以中央对于各级党部讨论机会主义——反对派问题之工作路线上有几个原则上的说明:
    一、六次代表大会是全国党员最高的代表会议。大会一切的决议案是经过全体代表热烈地讨论而一致通过的,并且是经过国际六次大会批准的,这是全党自大会后之一切工作的总路线。这一年来一切政治形势的变更,无疑义地证明六次大会决议案的正确,中央以及各级指导机关在这一总路线下来工作,不仅是应该,而且只有如此才不负上次大会之委托。所以为要使每个同志都充分了解大会一切决议案,必须每个支部都充分讨论,来提高同志的政治水平和懂得如何运用党的一切策略与路线,才能合乎当地的实际工作并与当地实际工作联系起来。现在党所执行的策略路线与二中会议的—切决议完全是根据六次大会的精神及总的路线而决定的,所以党内的一切讨论是要如何更具体的运用与更充实六次大会和现在党所执行的路线的内容及联系到实际的工作上,绝不是提出另一个路线与六次大会的路线对立起来,并在党内活动。这样不是讨论了,而是攻击及违背六次大会的决议案了。如要提出与党的大会和中央的相反路线来讨论,只有在三个条件之下是可以的:
    A、遇着大革命的失败(德国革命失败及中国八七会议时)或有大的政策上的变动(如苏联新经济政策之实施),当然党必定有许多路线不正确,或许多路线党内群众还不了解,所以这时必要讨论失败的教训或政治经济上的大困难,以便从新确定或认定今后革命的任务和斗争的路线,那么,每个同志都可以提出自已不同路线在党内公开讨论,以求一个总结。
  B、下一次代表大会将近开的时候,在最高指导机关所规定讨论大纲发下的时候,每个同志都可以发表他一切意见,来作贡献大会的材料。但在行动上还须执行六次大会的决议。
  C、发现了最高指导违背了上一次大会决议的路线,经过下级党部或党内同志之抗议或国际之纠正而依旧不改时(如武汉时的中央),当然要号召全党党员起来推翻他和改变他的路线。现在既完全没有这样条件,而机会主义——反对派竟提出与六次大会和现在中央的相反路线来活动,这样不是求党的路线和策略之更加一致,而是相反的与党对立起来以形成党的分裂,这种分裂党的行动在客观上是帮助敌人,减少党向敌人斗争的力量,这是违背全党的议〔决〕议,在组织原则上应当予以坚决的制裁。各级党部在指导支部讨论六次大会和现在党的路线时必须认识这一原则。
  假如发现了某一个同志背违了这一原则,应即公开通知他(无论会议或谈话)停止这种活动并说明这种行动的错误,如不接受或口头接反而实际不改变,应执行党的纪律上的制裁。
  二、每个支部对机会主义——反对派的讨论,上级指导机关(省委,县委,区委)应尽可能的实现党内民主化,使同志得到充分机会讨论。但是必须有计划的指导支部讨论,决不是无计划的使支部无范围的去讨论,这样会是得不到结果的。同时支部决不能“一切问题只由支部自己的意见去决定”,否认和反对接受上级指导机关所给予的讨论问题之指导和范围(如上海的报馆支部及过去的香港船厂支部),甚至指导机关的决议都要经过每一支部讨论过才可执行(如报馆支部反对区委限一星期要马玉夫写意见书的决议)。这种表现完全是极端民主化的表现。指导机关应该矫正这种错误。这种处置与党内民主化路线的实行绝对没有半点矛盾。机会主义——反对派正是鼓动同志以极端民主化的行动来分裂党的组织,否认指导机关的存在。以反对命令主义来掩饰他否认一切决议,在组织上是决不容许的。
  三、每个支部以及地方党部会议,对机会主义——反对派问题的讨论都要做成决议案,同时应该在很快的期间求得一个结束。在这里机会主义——反对派他必定鼓动同志说“讨论党的策略不能限定时间的,这样是命令主义是封建制度”。他们将讨论机会主义——反对派的问题与讨论执行六次大会和中央的一切路线混为一谈来掩饰他们反对指导机关的企图。当然党的策略路线的讨论是不断的,同时对机会主义——反对派的问题也不是说有了一次结束就不再发生问题,就不再讨论了。相反的与机会主义——反对派的斗争在目前决不是一下子就可解决,思想上的斗争,组织上的克服,都不是一时就可肃清的,只是在现在的讨论期间应当有一个结束,尤其是在有机会主义——反对派表现的支部,不应无限制的长期的讨论下去而没有结束。因为目前党的工作一天一天的加重,每次会议都对此问题占了大部分时间甚至整个会议时间,这完全是妨碍党与敌人斗争,因为机会主义——反对派认为党现在正是研究的时候,现在没有走向革命高潮的可能,所以他们向同志鼓动我们对于党的策略不能完全了解怎样做工作。这种不看事实的观察,应给以无情的打击。
  各级党部接此信后应从速将对机会主义——反对派的斗争工作及讨论经过报告中央,每个会议的决议案亦须尽可能的交来。忽视这一工作是非常错误的,中央特提起你们严重的注意!
  中央
  十一月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油印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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