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张国焘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决定
张国焘同志自同中央决裂后,最近在四方面军中,公开的成立了他自己的“党的中央”“中央政府”“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与“团的中央”。张国焘同志这种成立第二党的倾向,无异于自绝于党,自绝于中国革命。党中央除去电命令张国焘同志立刻取消他的一切“中央”放弃一切反党的倾向外,特决定在中央委员会内公布一九三五年九月十二日中央政治局俄界决定。[1]
中央政治局
一九三六年一月廿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本文录自1936年7月15日中央书记处致中共代表团转共产国际书记处的函件。开头注有:“兹将政治局关于张国焘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决定告诉你们”。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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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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