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军应坚持以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方针的指示

关于我军应坚持以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方针的指示


林彪同志并告朱、任、贺、关、聂、雪枫[1]:
  (甲)据彭雪枫称,日寇某军自天镇向广灵,关东军自蔚县急进,晋阎拟集中十四个团与敌决战,希望我百十五师参加作战等语。
  (乙)我军应坚持既定方针用游击战斗配合友军作战,此方针在京与蒋何决定,周彭又在晋与阎当面决定,基本不应动摇此方针。
  (丙)请你将当前情况及如何配合友军作战之意见即电告,尔后即时电告。
  (丁)一一五师现到何处?
  毛
  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 指朱德、任弼时、贺龙、关向应、聂荣臻、彭雪枫。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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