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成立总政治部的决定
中央军委关于成立总政治部的决定*(一九三七年十月十六日)
为统一并加强前后方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责通前后方的联系,决定成立军委总政治部,以任弼时为主任。总政治〈部〉副主任在郑[邓]未回军委以前由毛泽东兼代其职,所有第八路军和各留守部队医院,学校及边区各地区部队,全国各游击区部队的政治工作,均当[由]军委总政治部负统一领导之〈责〉。希望上述各政治机关即与军委总政治部发生工作关系,并望将部队重要政治情报书面报告,如组织统计干部的履历等,须所属政治部随时送来军委总政治部。
军委
十月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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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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