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务院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同意《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的基本内容,现转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应该指出,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已经逐步恢复和形成了生气勃勃的局面,并在一些方面有所发展。在执行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中,在整个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新的历史时期中,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党的一大法宝。全党同志必须懂得,只要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共产党还存在,就要坚持党与非党的合作,坚持统一战线。要继续肃清“左”的影响,防止和克服关门主义、包揽一切的错误倾向,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奋斗。当前,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
  胡耀邦等同志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已由中央统战部发给你们,可连同《纪要》一起传达到县、团级以上干部,并可将主要精神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传达。
    中共中央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八二年一月六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及部分地(市)党委统战部和党中央机关、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对统战工作的指示,讨论了当前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着重研究了如何尽快地、切实地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平杰三同志受部的委托就会议的主要议题作了发言,杨静仁同志传达了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中央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的精神,廖承志同志到会作了对台和侨务工作的报告。这次会议,敞开了思想,交流了情况和经验,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是一次开得很好的会议。
  一月三日,中央书记处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一月五月,中央领导同志会见了全体与会同志,胡耀邦、彭冲、习仲勋、宋任穷、李维汉、廖承志等同志讲了话。乌兰夫同志在闭幕会上也讲了话。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从理论上阐明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问题,明确指出了今后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给与会同志很大的启发和鼓舞。
  一、统一战线仍然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全党必须重视统战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全党同志都要认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意义。目前不少同志,包括做统战工作的干部,对此认识不足。如果不首先解决认识问题,统战工作就搞不上去。
  过去,我们党夺取政权靠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今天,我们面临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实现祖国大统一和国际上反对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三大历史任务,仍然要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亲密团结的基础上,调动千军万马,联合最广大的同盟军,组织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统一战线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只要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共产党还存在,就要坚持党与非党的合作,坚持统一战线。千万不要以为靠我们党孤军奋斗就能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关门主义、孤家寡人、“清一色”、包打天下这些“左”的思想都是错误的,一定要纠正。要使全党认识到,如果不搞好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就会遇到极大困难,甚至遭受严重挫折。
  为了加强党与非党的合作,加强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的工作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工作的对象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的家属和亲友、港澳朋友和归国侨胞,以及国外侨胞等各个方面。他们的主要特点是,比较有知识,比较有广泛的社会联系,有为祖国出力的强烈愿望,这是主流。我们要充分估计他们政治上的进步和爱国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党和党外朋友的关系,应当成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关系。
  中央领导同志又指出,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是各级党委的职责。重要的事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出面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统战部门的任务是“了解情况,研究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当好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二、对三年来统战工作的估计
  会议认为,三年来,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统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显著。如改正错划“右派”,区别“三小”,平反冤假错案,贯彻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原工商业者政策和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等等,这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产生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二)统战工作的重点转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取得了一些新的经验。(三)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的工作都已恢复和活跃起来。(四)在各界党外人士中普遍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和爱国主义的教育。(五)开展了对台和港澳的统战工作。(六)普遍传达了一九七九年十月中央批准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在党内进行了统战政策的再教育。目前,统一战线的形势是好的,同五年以前相比,局面根本改观。被林彪、“四人帮”摧残的统一战线,经过几年功夫,已经开始恢复到生气蓬勃的局面,有些方面还有新发展。党外朋友的心情舒展,他们的爱国热情高涨,台湾、港澳爱国人士和爱国侨胞感到高兴和放心。我国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和一切爱国力量的大团结增强了。这是全党贯彻执行三中全会路线、拨乱反正的重大成果,也是各级统战部门的同志和党外的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
  会议认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统战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统战工作不是做得多,而是少,不是右,而是“左”。统战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还不够落实,遗留问题比较多,比起落实党内干部政策来说,对党外人士政策的落实比较差、慢、难。党内相当一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统战工作,“清一色”、关门主义、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不信任,不认真落实统战政策等情况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左”的思想仍然是阻碍统战政策落实的主要倾向。
  会议认为,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统战部门不要有衙门作风,不要有畏难、怕“右倾”、怕算帐的害怕心理,不要有训人姿态,这是对统战部门十分中肯的批评,也是有力的鞭策。
  三、今后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会议认为,今年要使统战工作有一个较大的进展,主要应抓好以下四件事:
  (一)抓好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党对新时期统一战线重要性的认识,这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前提。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要多想些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大造舆论,进行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除了统战部门本身以外,还包括宣传、文教部门和组织部门等有关同志,要先把这一部分人的思想武装起来,特别是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统战工作的重要,才能影响和推动全局。当前,要把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印发到县级以上党委和宣传、组织、统战等部门,在党内组织传达和学习,并重温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同志关于统一战线的论著。各级党校要增设统一战线的课程。
  (二)要放手让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政治思想上,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在工作中,要放手让他们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统战部门不要干涉,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了,比统战部门单独去做工作,可以多几倍的力量。这是统战工作的群众路线,是极其重要的方式。
  要认真地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切实尊重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平等地位,使我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人民政协是我国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和一切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组织。要依靠政协各级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各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关国家大事、党的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的许多工作和问题,都要拿到政协去协商。
  要继续加强对各界人士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发挥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在组织学习、实行自我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狠抓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下定决心力争在一两年内得到基本上合情合理的圆满解决。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关系到同盟者的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信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统战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对统战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心中有数。要加强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一个个解决。工作要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一抓到底。要抓住典型,对落实政策好的要表扬,对落实不好的要批评,对顶着不办的要报告党委严肃处理。中央领导同志要我们敢于理直气壮落实政策,不要有畏难情绪,要迎难而上。实在有困难,落实不下去,要向各级党委以至中央请示汇报。
  会议对以下两个具体政策问题的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
  (1)关于落实在大陆的台属政策、台胞政策和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这项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建议在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下,由统战、组织、宣传、公安、法院、财政、劳动、民政、房管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精干的专门班子,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中央〔1981〕38号、44号文件的实施方案。对落实这项政策所需的经费、劳动指标等,建议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加以解决。
  (2)关于落实归还被占用的私房政策问题。建议各省、市、自治区把落实政策所需的房屋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房屋作为落实退还私房之用,在几年之内分期分批地解决。国家干部占用的私房,经过组织上另行安排可以腾出的,一定要尽快腾出退还。对无理取闹、阻挠落实私房政策的,应由有关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有些地方的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办公用房至今仍被占用未还,或尚未得到合理的解决,要求各地党委重视这个问题,务必定期抓紧解决。
  (四)必须妥善安排党外人士。一九八三年将召开第六届全国人大和第六届全国政协会议,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事安排的任务很繁重,涉及到许多部门,各级统战部从现在起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准备,通盘考虑。会议对党外人士的安排问题,初步有以下几点意见:
  (1)对党外人士安排的原则是:
  1.应着重安排政治上有代表性的、对四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和对台湾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2.对长期同我党合作的党外上层代表人物,只要他们还健在,就要保留他们的职务。
  3.要积极选拔党外新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德才兼备、有突出贡献的非党中年知识分子。
  4.尽量减少兼职。
  (2)现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党员比例普遍偏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规定适当的党内、外的比例。在一般的情况下,各级人大代表,党内可略高于党外;各级政协委员,党外必须高于党内。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也应规定适当的党内外比例。
  (3)应坚决贯彻中央〔1981〕3号文件,在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的厅局正副领导职务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
  全国县和县一级的单位,都应安排一名党外的副县长。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中,非党人士一般应占三分之一左右,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也要安排一些非党人士。
  (4)对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除各级人民代表需经选举产生外,其他各方面的安排,在今年内就要着手调整。人民代表中党外候选人的提名和政协全部名单的安排(党内的由组织部提出),按中央规定都应由统战部负责主管。在安排党外人士的工作中,必须注意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意见,请他们提名,并同他们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充分的协商。
  这次会议也讨论到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但没有作为主要议题。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问题,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国务院宗教局将分别召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和第九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专门研究。
  四、统战部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会议认为,目前各地统战部门的机构编制和干部力量少而弱,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统战部门的干部要适当充实和加强,统战部门所需增加的干部,由各地党委在干部编制总额中加以调整。会议认为在县一级一般都要设统战机构。
  会议认为,为了完成统战工作的繁重任务,统战部门本身亟需提高思想,改进作风。首先,要结合总结经验,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克服“左”的思想影响,放宽政治视野,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中央向我们指出的“统战部门要有统战观点”的问题。第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第三,要亲切地联系党外朋友,发扬民主作风。统战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广交朋友,每个人要有几个知交,直接听取党外朋友的批评、建议。对党外人士要平等相待,商量办事,坚决克服和纠正包办代替、关门主义、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
  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党制定了统一战线这一法宝,周恩来同志是我们党建立以来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杰出模范。与会的全体同志热烈响应胡耀邦同志的倡议:所有做统战工作的干部都要以周恩来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信无产阶级一定要解放全人类的远大眼光和革命气魄;平等待人的民主精神;见义勇为的革命品格;严于律己的高尚品德。我们要克服软弱无能的思想,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把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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