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中央批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现印发给你们。
  中央认为:《纪要》是今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指导西藏工作的重要文件。望自治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正确掌握它的精神,团结、带领西藏干部和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力求尽快地把自治区的经济搞上去,使全区人民富裕起来。
  《纪要》中提出,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断地加深对本地区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求更好地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努力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都有指导意义。《纪要》中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制定的各项具体方针、政策和措施,则只适用于西藏。其他各民族自治地区不可照搬。
   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怎样更深刻、更正确地认识西藏
  西藏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它就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真正回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平等、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三十多年来,西藏在前进的道路上尽管发生过种种曲折,但经过平息叛乱、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政权,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终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在社会制度改变的性质和程度上,比全国其他任何地区都更为深刻。这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西藏藏汉等各族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和西藏全体干部艰苦奋斗的伟大胜利成果。我们的总目的,就是要沿着党所指引的正确道路,稳步地发展这一伟大胜利成果。
  根据十二大决定的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总结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我们要加快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不断地加深对西藏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在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无论过去和现在,党中央和中央常委同志,对西藏情况是有一个基本正确的认识的,但也不能说已经认识得很深刻、很正确了。随着情况的变化,还必须不断地加深这种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要正确地改造客观事物,必须先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而要正确地、深刻地认识客观事物,绝不是简单、容易地能够做到的,必须经历一个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从感性知识发展到理性知识,又从理性知识而能动地指导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取得新的感性知识,不断地发展到新的理性知识。这样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逐步深化。也可以说,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必须抓住两个重要环节,完成两个困难任务:一个是由个别到一般,或者说从具体到抽象,也就是对纷繁复杂的事物,经过科学的抽象,认识事物共同的本质和规律,制定正确改造客观事物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一个是再由一般到个别,或者说从抽象到具体,也就是把原定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再回到个别和特殊中去,对尚未认识或尚未完全认识的特殊事物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不断加深我们的认识,修订、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方针、政策和原则,而不致使它变成僵化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再认识”。
  在对西藏的认识上,有两种错误的思想。一种是只看到西藏的特殊性,不承认西藏同全国其他各地的共同性,甚至非常错误地认为西藏可以“独立”。有这种认识的人为数不多,但却不可低估它的影响和危害。必须懂得:我国的辽阔疆域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我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国各民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友爱,互相依存,共同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有无限光明美好的前途。任何搞分裂的思想行为,都是违反全国各民族、包括藏族在内的根本利益的,是要遭到各族人民坚决反对的。另一种是只看到西藏同全国各地的共同性,忽视甚至否认西藏的特殊性。必须看到:西藏在我国是一个具有很大特殊性的地方,它不仅同内地各省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异,而且同内蒙、新疆等民族自治区相比也有许多的不同。西藏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是世界屋脊,高寒缺氧,地广人稀,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交通不便,基本上长期处于封闭状态。(2)过去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统治达数百年之久。在跃进到社会主义以后,历史上遗留下的痕迹仍然很深。(3)基本上是单一民族──藏族聚居的地区。藏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素质、民族情感和风俗习惯。(4)基本上全体藏民都信仰喇嘛教,宗教在群众中有长期的、深刻的影响。由于以上各点,它就成为一个斗争复杂、举世瞩目、非常敏感的地区。我们在那里的一举一动很容易在世界上引起反响。西藏的这种特殊性是长期的历史所形成的,忽视甚至否认这种特殊性,我们就要犯错误,就要脱离西藏群众,并且会为国外的敌对势力和国内的敌对分子所利用,从而损害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利益。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从西藏的上述特点出发,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我们国家现在实行两种特殊政策:一种是在沿海的深圳、厦门等经济特区实行的一系列特殊政策;一种是在西藏自治区实行的一系列特殊政策。我们应该充分相信,西藏藏汉等各族干部和人民是坚决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在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的指引下,在西藏实行符合实际情况的特殊政策,正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所以,这样做不必担心是不是在搞社会主义,是不是会削弱党的领导,是不是会使宗教影响越来越大,是不是会再发生大的叛乱。如果在这些问题上顾虑多了,就很难真正解放思想,切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开创新局面。
  西藏的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要把自己的主要精力转移和集中到三个方面来。第一,一定要按照西藏的特殊条件,千方百计地把经济搞上去。对实际经济工作要引起浓厚的兴趣,要刻苦钻研,勇于创造。第二,一定要尊重和继承西藏文化固有的优良传统,发展藏族的语言、文学、史学、艺术、医学等,建设具有西藏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第三,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特别要团结上层代表人物,同他们开诚布公、真诚合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只要我们认真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工作,西藏的政治局势定会日益安定,经济文化定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定会较快改善,民族团结定会更加巩固,我们党、政府、军队同藏汉等各族人民的关系定会更加密切。
  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由于西藏的特殊情况,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不仅对加快西藏建设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台湾、香港,在东南亚各国以至全世界都会产生重要的政治影响。因此,自治区各级党政军民领导机关都要经常把这几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要讨论,要检查,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当前最重要的,仍然是要继续克服“左”的思想,贯彻落实好党的统战、民族和宗教政策,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都调动到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上来。
  在统战工作上要注意:第一,明确统战工作对象,不仅是解放前后在西藏有地位、有影响的军政、民族、宗教界的上层爱国人士,以及他们中在世和不在世的人的家属子女,宗教职业者,民主改革时的赎买对象及其家属子女和领主代理人,藏族中的旧知识分子和民间艺人。而且应包括:随同达赖逃亡国外人员留下的家属子女,曾被关押后刑满释放或宽大释放的旧军政人员。总之,要团结一切应该团结的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第二,正确看待统战工作对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爱国的,是维护祖国统一和热心西藏建设的。搞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只是极少数。当然,统战工作对象的思想认识参差不齐,思想情绪不稳定。特别是对中央和政策会不会变,西藏的前途如何,统一的必要性和分裂的危害性,以及怎么看待达赖等问题上,他们同我们认识有差异是不奇怪的。必须明确,爱国不爱国是最大的政治分野。我们对他们应求大同存小异,多做思想工作,切忌简单急躁。第三,继续抓紧落实政策,认真处理好遗留问题。被查抄的财物,凡有下落的要退回;原物确实找不到的要合理补偿。被占用的房产没清退完的要抓紧清退。政治结论留有尾巴的要去掉。应该作适当安排的要抓紧安排。各级人大、政协及其下属组织和宗教团体等都可以适当扩大名额,还没有建立县政协的县都要建立起来,以便安排更多的统战工作对象。外逃人员留下的家属子女,人数不少,对他们不应歧视,对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应采取特殊措施妥予安置。落实政策工作要力争在自治区成立二十周年之前基本完成。对轻视统战工作,有错误认识和说怪话的人,要加强思想教育。对落实政策顶着不办的人,要批评和处理。第四,加强对统战工作对象,特别是上层爱国人士的联系,同他们多接触,多谈心,多交朋友,真诚相待,肝胆相照。还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他们到内地参观访问,使他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给他们谈形势,通消息,听取他们的意见。要及时给他们看应该看的党和政府的文件,使他们了解情况,懂得政策,各尽其力。第五,在依法惩处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时,在藏族中抓人要特别慎重;在上层人士、宗教人士和其他统战对象中抓人更要特别、特别的慎重。一是证据要确凿;二是事先要跟有关组织和有关上层人士打招呼,然后严格、准确地依法律办事。
  阿沛·阿旺晋美和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对和平解放西藏有贡献。经过几十年的考验证明,他们一贯表现好,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是好同志。我们应当诚心诚意地同他们加强团结,合作共事。要经常使他们了解西藏的工作情况,重要问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
  要继续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的工作。要在藏汉等各族干部和群众中经常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进行汉族离不开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这“两个离不开”的教育。要切实保障藏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利,使藏族干部和人民做到既当家又做主。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十分重视藏文藏语的学习和使用。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文件,一律要翻译成藏文,并逐步做到用藏文起草。县必须有专职翻译人员,地区必须有翻译机构,自治区现有的编译处升为编译局,适当增加人员,改善编译手段,聘请党外学者当顾问。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具体措施。要看到喇嘛教在西藏人民中有特殊影响,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全面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积极、慎重、稳妥地做好宗教工作。为了满足信教群众进行正常宗教活动的愿望,争取在八十年代末逐步恢复到两百座左右的寺庙,还可以建立一些简易的宗教活动点。要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爱国守法的教育,保证宗教职业者和活佛从事正常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对于严重危害生产,影响群众生活,甚至危及人民生命的教规陋习,应在同宗教界人士充分协商和耐心教育群众的基础上,推动他们自愿地、逐步地加以改革,并且依靠他们,由他们主持进行。还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人士举办一些社会公益事业和服务事业,如慈善救济,保护人畜两旺,保护有益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政府推广牧农林业的增产措施,等等。这样做,就为宗教界人士的活动注入了新的内容,增加了他们和我们的共同语言,从而更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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