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171]

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171]

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171]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这句话,成了近50年来英国工人运动的口号。在1824年废除臭名昭彰的结社法[172]以后工联兴起的时期,这个口号曾经有过卓越的贡献;在光荣的宪章运动时期,当英国工人走在欧洲工人阶级前列的时候,这个口号曾经有过更大的贡献。但是时间在继续前进,有许多50年前甚至30年前曾经是人们所想望的和必要的东西,现在已经过时和完全不适用了。这个历来推崇的老口号是不是也在此列呢?

是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吗?可是什么是一天公平的工资和一天公平的工作呢?它们是怎样由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规律决定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应当应用道德学或法学,也不应当诉诸任何人道、正义甚至慈悲之类的温情。在道德上是公平的甚至在法律上是公平的,而从社会上来看很可能是很不公平的。社会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种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事实的科学——政治经济学。

那末,政治经济学把什么叫做一天公平的工资和一天公平的工作呢?那不过是雇主和雇工在自由市场上的竞争所决定的工资额和一天工作的长度和强度。既然是这样决定的,那末它们的内容是什么呢?

一天公平的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就是保证工人按照他的地位和所在国家的生活程度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以保持他的工作能力和延续他的后代所需要的金额。由于营业的好坏,实际工资额可能有时高于这个数额,有时低于这个数额;但是在正常情况下,这个数额应当是一切变动的平均数。

一天公平的工作是这样的工作日长度和工作强度,它消耗工人一天的全部劳动力,但不损害他在第二天和以后完成同等数量劳动的能力。

因此,这种交易可以这样来描述:工人把他一天的全部劳动力给资本家,也就是说,只要使这种交易的进行不致中断,工人能给多少就给多少。他换来的正好是使他每天能够重复这种交易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不会更多。工人拿出来的这么多,资本家给的这么少,交易的本质只允许这样。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公平。

但是,让我们更深入地看一下这个问题。根据政治经济学家的说法,工资和工作日是由竞争决定的,那末,似乎公平所要求的,应该是双方都在平等的条件下,有同样公平的起点。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资本家不能同工人谈妥,他能够等待,靠他的资本生活。工人就不能这样。他只能靠工资生活;因此,必须在他能够得到工作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接受工作。工人没有公平的起点。饥饿使他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可是,按照资本家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来说,这正是公平的最高典范。

但是,这还是小事。新行业开始采用机械力和机器,原来就采用机器的行业扩充和改善机器,从而把愈来愈多的“帮手”[注:英文原文为《hands》(指的是“劳动力”,“工人”)。——编者注]从工作岗位上排挤出去。而排挤的速度,比国内的工厂吸收和雇用这些被排挤的“帮手”的速度要快得多。这些被排挤的“帮手”,形成一支真正的产业后备军,供资本利用。如果营业不好,他们就会挨饿、行乞、偷盗或者进习艺所。如果营业好,他们可以随时被用来扩大生产。除非这支后备军中的最后一个男人、女人或儿童都找到工作(这只有在疯狂的过度生产时期才办得到),否则这支后备军的竞争总是会把工资压低,而且只是它的存在本身,就会加强资本在与劳动的斗争中的力量。在与资本的竞赛中,劳动不仅处于不利地位,而且还要拖着钉在脚上的铁球。但是,根据资本家的政治经济学,这是公平的。

但是我们要问,资本用来支付这笔极其公平的工资的钱,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当然是从资本中来的。但是资本并不产生价值。除土地以外,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来源,资本本身不过是积累起来的劳动产品而已。所以劳动工资是由劳动支付的,工人的报酬是从他自己的产品中支取的。按照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平,工人的工资应该相当于他的劳动产品。但是按照政治经济学,这并不是公平的。相反,工人劳动的产品落到了资本家手里,工人从中得到的仅仅是生活必需品。所以这种不平常的“公平”的竞赛结果就是,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不可避免地积累在不劳动者手里,并变成他们手中最有力的工具,去奴役正是生产这些产品的人。

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关于一天公平的工作也可以讲很多,它的公平同工资的公平是完全一样的。但这一点需要留到以后去谈。从上面所说的看来已经很清楚,这个老口号是过时了,今天已经不大适用了。政治经济学的公平,既然忠实地表述了支配目前社会的规律,那就是完全偏在一边的、偏在资本一边的公平。因此,我们要永远埋葬掉这个旧口号,代之以另外一个口号:

劳动资料——原料、工厂、机器归工人自己所有!

弗·恩格斯写于1881年5月1—2日

作为社论载于1881年5月7日“劳动旗帜报”(伦敦)第1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劳动旗帜报”

注释:

[171]本文是恩格斯替“劳动旗帜报”写的一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文章,恩格斯从1881年5—8月是该报的撰稿人。这些文章发表时没有署名,差不多每星期有一篇作为社论定期地刊登出来。由于该报的总的机会主义方针恩格斯不得不停止撰稿。

“劳动旗帜报”(《The  Labour  Standard》)是一家英国周报,是工联的机关报,1881—1885年在伦敦由乔·希普顿编辑出版。——第273页。

[172]这里是指1824年议会废除了不准建立任何工人组织并进行活动的禁止结社法。但是1825年通过的结社法,或者说工人联合法,极其严格地限制了工会的活动。例如,仅仅是进行争取工人加入工会和参加罢工的鼓动,就被认为是“强迫”和“暴力”,并按刑事罪论处。——第273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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